作者:
sonybug (())
2017-07-15 13:22:32別人的物品
只能看不能碰
這是基本道理
小魯最近幫忙代百貨公司停車場管理員的班
有輛車子被刮了一道痕
位置在a柱的高度
車主並未苛責百貨公司
但是堅持報案並要我們調出錄影檔案
真相才大白
原來因為我們的停車較密集
有位女士行走之間側身而過時
大包包生銹的五金硬是刮了人家的車
這位女士並非有毀損的意圖
如同那位小男孩及家長
但是因為碰觸
很有可能讓毀損發生
如果這位女士不要碰到別人的車
將包包舉高就好了
如果家長讓小孩前進一步站
別碰到別人的物品
情況應該會改觀
不管好車爛車
別人的車就是不能碰
不管你有沒有金鋼狼的鈦爪
包包或衣物有沒有五金配飾
※ 引述《pun442 (e e )》之銘言:
: 最近臉書上吵的很兇
: 將軍大的車 (應該好幾千)
: 被三寶帶小孩還拍照
: 這個小朋友還靠在車上拍
: 將軍大整個翻臉
: 如果車友有發生類似的事會如何處理
: Ps小弟本身我也有買過算貴的東西
: 每次拿出來自己都會怕了
: 有時朋友拿去看 整個人會更緊張
: 怕弄壞 所以蠻能體會這種心情的
作者:
Erwin (Erwin)
2017-07-15 13:32:00大哥 你的舉例和本案完全不同case........所以你去外面停車要走出來 每次都好棒棒 完全不會碰到別人
作者:
gruenherz (DOREMIFA噗噗噗~~)
2017-07-15 13:33:00比較想知道是哪一牌的包這麼威
作者:
Erwin (Erwin)
2017-07-15 13:34:00的車?還是你都是從天窗爬出來在踩自已的車出來
作者:
orange7986 (AnnoyingOrange)
2017-07-15 13:35:00既然將軍人都在旁邊了 當場制止機會教育一下 那三寶母子以後說不定就學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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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nybug (())
2017-07-15 14:11:00e噓噓 我為您補充說明兩者的關係 還是不懂的話 就代表人您太…
作者:
SSSONIC (...)
2017-07-15 15:16:00那種要學乖 除非狠狠被告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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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yssa1 (abyssa1)
2017-07-15 15:20:00這種非蓄意毀損的大概也討不到多少賠償 只能用民事 訴訟成本高 賠償金額低 浪費司法資源而已
作者:
w10211 (Reclusion)
2017-07-15 15:50:00為什麼在停車場會碰到別人的車?我不會。
停車場會碰到別人車,不知該說停車技術太差還是肥到沒藥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