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乙限險出險

作者: abab12 (abab12)   2017-11-20 07:11:01
各位版友鄉民好
小妹新車快一年,保華X的乙式限定駕駛險,約莫13-17號其間,自家停車處(公共空地)
正上方施工景觀盆栽造景工程,疑似整地時噴落石頭,把小妹的全景玻璃車頂砸出2小洞
,並有大裂縫,勢必是得更換了
小妹因不常用車,其實停在那好幾天,唯一確定的是14號尚無(有去洗車,有擦車頂)
約莫16號就發現車頂白白的,但因是在自家2樓看到,當時一直以為鳥屎(還納悶洗完
車就中獎)
現推算時間起來,99%是正上方的工程,1%是被惡意砸車,因那幾天小妹連車都不曾發

雖然18號有出門,但因太陽大,沒把捲簾開啟未發現破了,但人都在車內,所以不太
可能是18號所致(再說之前就已經發現白白的)
直到昨晚發現,立刻聯繫賣車業務(同辦保險),一開始很乾脆,說簡單~叫我備個案後
續他處理就好
後來他發現我是限駕,說恐怕難處理了,因為限駕保費低很多,後來還是有叫我先回案發
現場,再請警察來拍照
後警察來看,說我們這無攝影機,且工程也非第一時間,再者,車非行進中無法列為交通
事故,他們請小妹再跟保險談談,不行的話再協助報案
現想請教小妹等會該怎麼跟保險公司人員談,才不會自己傻傻走入文字陷井,而遭判定為
乙險所不賠的「不明財損」
畢竟非第一時間(18號更有外出紀錄),過程無攝影機純屬猜測,車輛靜止狀態更是硬傷
怕要自己承擔鉅額維修費用,還請各位多多指教小妹
ps:私心不明白為何乙限,就難幫我處理了?
作者: bitlife (BIT一生)   2017-11-20 07:43:00
你若能證明是墜落物造成,就符合理賠條件.不能證明就無法分別是墜落物或他人惡意行為,就成了所謂不明車損.業務員的意思應該是,於公(公司保費收入少)於私(他傭金少)乙式限駕在你無法證明是墜落物時,公不想從寬處理,私不想幫你爭取可是聽起來你車移動過,對方會主張你在別的地方弄的賴到他們頭上,甚至對方也可以說是別人惡意砸車,總之你沒記錄器證明你的想法主張,別人不會乖乖吞這責任是社會常態.換做你是包商,你的立場就會換.所以說到底還是證據最重要
作者: chiz2 (chiz2)   2017-11-20 07:54:00
疑似疑似疑似
作者: bitlife (BIT一生)   2017-11-20 07:55:00
如果你第一時間發現報警,然後能從警察拍照中發現有符合對方施工材料,那就很有機會主張對方施工造成你有報案,但若無法確定原因不是被惡意破壞,那保險公司主張可能是他人惡意破壞,你要怎麼證明不是他人惡意破壞?所謂不明的意思,其實就是「無法確認原因」只要能確認原因,連你自己開車不小心車頂去撞到限高物,有行車記錄器佐證,乙式自撞(原因明確而且有記錄器)也賠的
作者: fir351   2017-11-20 08:03:00
賠不賠跟限駕人有關?
作者: bitlife (BIT一生)   2017-11-20 08:03:00
不過不管怎樣,你就先把報案程序完成吧.目前因為你有移動過,所以不願意處理.這邊能不能要求警察接受你報案處理,我就不清楚了.因為警察最多只能就收到你通報的時間做記錄,不可能寫成之前的日子,所以你拿一個日期是事後的記錄,可能用處也不大,對方說你那案件上記錄的日期我們早就完工了.不過你還是可以試看看,反正沒試沒機會,有試最多損失那些試不成的時間你修文那想法要小心,對方到時候說你誣告,沙子不可能撞破玻璃,就算上面有石頭,如果對方已完工,還可能主張你自己放來賴的,除非你有記錄器證明整個沙,石都是吹下來的,不然小心為妙.就算你錄到吹下來,你之前的洞在錄影中早就存在了,你對車頂拍,一樣難以證明,對著車頂拍就漏餡了.事後補證據風險很高,要小心.你不對著車頂拍(上面漏字)前面不是說了,要證明是墜落物,不是認為是墜落物.行駛中被砸到通常反而好證明,行車記錄器有聲音,停車立刻報警處理如果不想負擔證據,甲式是最好選擇.不過還是要證明非除外責任(這通常都成立,因為除外多半是戰爭核子等等怪事)我家車有次是自撞後保桿出險,報出險時只說行車記錄器有錄到自撞聲,保險公司連記錄影片都懶得找我拿忘了講我只是乙式,我對保險公司和原廠都說過有需要記錄器可以找我拿,我有存檔.跑山路這個OK啊,這個等於是多次舊傷趁最後一次有證據時處理.問題是山路砸到可能不是只有修車,這應該是要避開吧?而且可能等到今年過期都不會遇到,當然無出險續保免附照片勘車,是可以持續等機會就是了平心而論,乙式比較便宜就是不賠不明車損.你是車主立場當然覺得明明是墜落物為何不賠.保險公司則是我怎麼知道你是墜落物而不是他人惡意? 所以才需要報案,記錄器等證明
作者: boy830117 (帥恩)   2017-11-20 08:35:00
簡單自己製造一個可以讓乙限險賠的情況
作者: bitlife (BIT一生)   2017-11-20 08:36:00
樓上這個和樓主自己提的意思一樣,事後「補證據」補得好就修好(如山路落石錄到聲音這種),補不好被發現就腫了 XD
作者: boy830117 (帥恩)   2017-11-20 08:36:00
自己去輕輕頂到限高處
作者: bitlife (BIT一生)   2017-11-20 08:38:00
要弄限高處這證明,你必須一路從車頭邊刮到那個洞,還要一樣深且均勻的傷痕啊 XD如果是倒車,是從靠車尾處的車頂.以倒車比較容易被接受,因
作者: TheCrossRoad (煞气a性慾小瓦﹋☆〃)   2017-11-20 08:39:00
沒有本末倒置啊 甲式才有不明車損
作者: bitlife (BIT一生)   2017-11-20 08:39:00
為車頂高度,你前進又沒看到,很容易被懷疑假車禍 XD
作者: TheCrossRoad (煞气a性慾小瓦﹋☆〃)   2017-11-20 08:40:00
乙式要行駛中 丙式限車碰車
作者: bitlife (BIT一生)   2017-11-20 08:41:00
乙式如果你有全程錄影可以舉證真的是上面東西掉下來,還是會賠,只是停車處通常沒有現場攝影機可以證明這點
作者: boy830117 (帥恩)   2017-11-20 08:42:00
那還是再跟保險的人談吧聽起來是可以賠只是保險賺不多
作者: bitlife (BIT一生)   2017-11-20 08:44:00
所以常有人說什麼有業務就可以喬定這種說法其實不太成立,通常那種是業務幫車主保很高的保險費,搞到不出險公司和業務都不好意思,所以公司貼一點,業務吐出一點自己的傭金,然後搞「乙式甲賠」,乙式甲賠這種違法行為才是重點所在你如果真要這樣搞,我會建議你先刪文.因為這很危險,除了文章可能成為不利的證據之外,你之前有跟前一位警察講過,你要小心這個報案記錄不實的風險(使公務員登載不實之類的)不久之前才有個幫媽媽問對方骨拆的知名案例這個版面一堆理賠員或保險公司的人在留存車主第一時間說法的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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