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Lorazin (Lorazin)》之銘言:
: 我覺得
: 以台北市現今的大眾運輸方便性來說
: 開車已不是必需品 而是奢侈品或炫耀品
: 故 我贊成比照新加坡/香港模式
: 貴貴的牌照稅/買車備停車位
我是不懂
依照市場的供需 就能達成的事情
為什麼需要 政府強制介入 變成專制國家?
: 不在籍車量收進城費
為什麼 政府的措施 要特別圖利富人?
窮人住外縣市 今天的行程 是採買 + 歌劇院欣賞表演
富人住台北市 今天的行程 也是採買 + 歌劇院欣賞表演
為什麼窮人 要多付入城費?
塞車當然是沒辦法 但為何是由窮人來多付費?
: 剛好換算成買不在籍停車位的成本
你讓窮人 自己去算成本就好了
為什麼要說 你窮 所以不該買車
你硬要買車 好你就多付錢
我是不懂 為什麼要這樣執行一個政策
而政策的目的 其實就是增加開車成本而已。
: 估計結果就會變成絕大部分的市民都沒開車了
: 同時機車比照,
: 且則按照停車面積24hr
: 全面公有地停車一律收停車費
: 例如5-10/hr
: 若不這樣做 港星哪擠得下人人開車啊
: 台北市應該比照一下
: 至於營業送貨用 再看怎麼另外規範 避免漏洞
這沒辦法啦 一但貨車免入城費
你看 crv 早就是貨車
: 使用者付費
: 好 反對的人提客觀非情感理由
本來就是簡單 取締違停 增加停車費
可以解決的事情
為什麼 要使用一堆漏洞可逃的手段 來處理?
然後台灣的民意 我們都知道 連取締違停都會反對了
又怎可能 進入買車自備停車位 收入城費的事情
是在討論辛酸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