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MunezSu (Munez)》之銘言:
: 內側車道為超車道。但小型車於不堵塞行車之狀況下,得以該路段容許之最高速限行駛於
: 內側車道。
內車道就是一種信仰。
第一種:俺只看法條
速限100,我開100,就是最高速限,就是要開內車道,比我快的都是死飆仔。
你奈我何?
第二種:俺只看罰單
速限100,我開110,就是不會被開罰單的上限,什麼法條、什麼禮讓都是屁。
你奈我何?
第三種:俺只看前面
速限100,我隨便開,前面比我慢的通通讓開啦
你奈我何?......厄,被擋住了。
就以上三種會持續行駛(我用行駛喔,沒有寫佔用,不要森77)在內車道
其他正常人還不是正常使用超車道。
不然有誰自認是正常人卻不是上面三種信仰之一,但一定要開內車道巡航的
舉手我們看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