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檢舉不禮讓行人,成功率大概一半左右。
去年年中開始,檢舉不禮讓行人全部失敗,原因不知。
這個檢舉影片就被打槍,雖然黑色車子在近距離擋了
一堆人。
https://streamable.com/c73nt
表面上看,行人似乎沒有被擋停下來,但這是因為人會
因為車子不讓而放慢腳步。
希望警方這次的「三公尺」是玩真的,還給行人過斑馬線的權利。
作者:
st930324 (Googolplex Msater)
2019-03-22 06:02:00明明只要把行人綠燈與道路綠燈分開放行,事故發生機率才可能比較低吧行人穿越馬路也比較安全
作者:
ciswww (Farewell)
2019-03-22 06:05:00回應一樓:取捨問題 選項1.行人可通過秒數變少選項2.右轉車可通過秒數變少
作者:
UMChen (UM)
2019-03-22 06:49:00在擁擠的城市當然是選2
作者: iterator (rotareti) 2019-03-22 06:56:00
不知道找多少臨時工讀生當行人,就能癱瘓一個十字路口..
作者:
Hans2479 (Grossdeutsches Reich)
2019-03-22 07:32:00這在日本早被罰到脫褲了 偉哉鬼島日本是行人一踏上斑馬線 你不停 警察就來了
作者:
siopp (人蔘阿~)
2019-03-22 07:43:00警察會說行人有停下讓車先行 故不舉發
作者:
YCL13 (靜默)
2019-03-22 07:47:00除非從人群中硬擠過去,不然常不舉發,像這種就會因可能有視角問題而不舉發
作者:
Hans2479 (Grossdeutsches Reich)
2019-03-22 07:49:00不服的話 再送一次警政署署長信箱看看搞不好會開罰
作者:
smfy (光波記憶)
2019-03-22 08:11:00這個沒舉發有點誇張 都在3個枕木紋內了
作者:
Hans2479 (Grossdeutsches Reich)
2019-03-22 08:13:00照以前北市交通大隊的歪理 確實在3個枕木紋內署長信箱真的申訴看看
行人專用時相才是對的方向、提升路口效率,降低穿越路口的風險,行政機關勿因少數人不耐反應就放棄這個對全體有益的政策;要試辦一段期間讓民眾熟悉,自然會形成秩
作者:
kakajava (Come to papa)
2019-03-22 08:53:00行人可以用生命捍衛路權了
作者:
jyekid (會呼吸的痛)
2019-03-22 08:55:00甚麼時候有把自己比成日本的錯覺?
作者:
ciswww (Farewell)
2019-03-22 09:01:00行人專用時相會減少車輛可通過秒數,台北市忠孝復興路口試過,然後又放棄了2.右轉車可通過秒數變少 在車流量低的路口尚可,反之回堵
作者:
ccpz (OoOoOo)
2019-03-22 09:32:00在日本有看過一個30秒以上路燈路口,車都讓行人過,最後左轉車只過了兩三台,也沒有駕駛去趕行人不信的話,自己去youtube找日本街道livecam就知道了
作者:
jpteru ( )
2019-03-22 09:47:00說真的車多的地方要多設一個車全紅 只讓行人走的專用時相不然有些地方光人走完車都不用走了
不舉發完全是上級機關怕麻煩的後果我猜大概就是被檢舉者會去吵,導致上面交辦下面.....嗯
作者:
ciswww (Farewell)
2019-03-22 10:33:00正好相反,台北市的心得是車多的路口不適合採行人專用時相
作者:
fywei (應無所住而生其心)
2019-03-22 10:35:00全改專用時相
作者:
bbbing (無)
2019-03-22 10:50:00簡單來說,沒壓到人不算違規車子等行人會賭爛投訴,行人等車子也會,這衝突解不了的行人有專用時相,等紅燈時間變長還是會不爽
作者:
hangzer (-o- y-~)
2019-03-22 11:20:00行人專用時向沒用啦 一定一堆行人紅燈的時候看車用的燈號闖紅燈走過去 這樣子沒有比較好 還更危險簡單講就是台灣人沒有遵守號誌的概念 行人覺得沒車就可過汽機車駕駛覺得有空隙就可以過
開車右轉本來就是這樣啊 熱鬧的地方行人幾乎走不完,有縫隙自然就過去了沒有特別阻礙到行人前進所以不抓 很合理啊
日本的法規基本上是行人上枕木就該停下來等了,不過大路口就比較不會抓那麼嚴格
作者:
a989876 (聞臉)
2019-03-22 11:52:00我在台中是右轉車看到人還會加速 操他媽的==
某天凌晨在台灣大道過斑馬線就是啊 都走一半了 故意左轉衝過來 我沒停下來就是被撞 垃圾
作者:
xhung (xhung)
2019-03-22 15:42:00推 檢舉地點是?
作者:
berryc (so)
2019-03-22 16:57:00我過馬路都滑手機,用眼角餘光偷描有沒有車會撞上來因為垃圾駕駛都會認為你有看到他,會讓他不如滑手機讓他們知道你在滑手機沒在看車, 這樣他們就不太敢衝. 又不是三更半夜, 撞到人可是逃不掉的
我現在過馬路都開手機放大腿邊錄影,手不擺動只要錄到不讓行人的,一定具名檢舉
作者:
cystal (專業代PO)
2019-03-22 18:39:00看推文還有讓你行人是我大車慈悲 應該要下跪道謝的觀念想讓的就會讓 水準自然靠齊日本 不想讓的整天找一堆理由合理化自己三寶行為 水準自然跟426靠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