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當看到這樣的文,底下總會有些討論挑起車種對立,時常對兩種車的使用者感到十分惋惜。
首先,就在PTT上而言,我在車板辦過車聚、也參加過隔壁重機板的聚會。
對我來說,不管兩輪四輪,走下車後的車主,幾乎是友善、愛車、彼此嘴砲卻也相互尊重的人們。
對我來說,這些人並不會因車種而差異。不會因為老車新車、國產進口、兩輪四輪,而有所差別。
影響一個人的,是人本身、是人如何呈現自己、如何對待外界。而非因喜好或使用的交通工具而不同。
我們今天談談路權,尤其是機車路權。
首先,我們先了解重機如何被作為「重機」。(本文討論重機,係指法規中之大型重型機車)
在2003年開放製造與進口後,再經過倡議團體幾年爭取(約莫2007年),重機才具有目前所理解的路權:行駛禁行機車道與不須兩段左轉、快速道路與高速公路使用權。
對於中華民國交通部,當時的指導原則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