變換車道為何要討論有無效率 這種交通安全的事情
應該是要討論如何 合法又正確的變換車道才對
第91條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K0040013&flno=91
六、變換車道時,應先顯示欲變換車道方向之燈光或手勢。
汽車行駛時,不得任意以迫近、驟然變換車道或其他不當方式,迫使他車
讓道。
第97條&第98條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K0040013&flno=97
汽車在設有慢車道之雙向二車道,除應依前項各款規定行駛外,於快慢車
道間變換車道時,應顯示方向燈,讓直行車先行,並注意安全距離。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K0040013&flno=98
六、變換車道時,應讓直行車先行,並注意安全距離。
第109條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K0040013&flno=109
二、左(右)轉彎時,應先顯示車輛前後之左(右)邊方向燈光;變換車
道時,應先顯示欲變換車道方向之燈光,並應顯示至完成轉彎或變換
車道之行為。
簡單來講,要正確跟合法變換車道 前提就是
1.先顯示方向燈光 2.注意安全距離 禮讓直行車
基本上你要變換車道 除非你很有信心 對方就算加速也不會撞到你
否則你就是要禮讓直行車先行而已 另外超車的話又是另外一件事情
超車的規定在第101條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K0040013&flno=101
汽車超車時,應依下列規定:
三、欲超越同一車道之前車時,須先按鳴喇叭二單響或變換燈光一次,不
得連續密集按鳴喇叭或變換燈光迫使前車允讓。
四、前行車駕駛人聞後行車按鳴喇叭或見後行車顯示超車燈光時,如車前
路況無障礙,應即減速靠邊或表示允讓,並注意後行車超越時之行駛
狀況。
五、前行車減速靠邊或以手勢或亮右方向燈表示允讓後,後行車始得超越
。超越時應顯示左方向燈並於前車左側保持半公尺以上之間隔超過,
行至安全距離後,再顯示右方向燈駛入原行路線。
不過路上好像同車道超車 很少有人遵守就是了 XD 超複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