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車禍,對方態度與作法

作者: elynn889 (NcMar47)   2020-05-08 21:03:54
※ 引述《rb731024 (還是米蟲......= = )》之銘言:
: 小弟我日前發生車禍,狀況是我(有受傷,有搭救護車)騎機車對方開車(都沒說有受傷)
: ,
: 我們是同時要併入同一車道,我是左轉車,對方右轉車,看了交通條款,我應該是完全沒肇
是否有影像?會更好判斷
如果沒有的話,依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02條第1項第8款規定
對向行駛之左右轉車輛已轉彎須進入同一車道時,右轉彎車輛應讓左轉彎車輛先行
所以對方應讓你先行,對方肇責比較多
: 責(沒超速,雙方時速筆錄都說20-40左右),
: 因為調解時 對方一直認為我錯,不願意賠償我列出來的單據及精神賠償,也自己說如果他
: 說的金額不能接受的話,就提告他上法院。
: 結果近日竟然打給我說,他(開車)肋骨斷了兩根、會胸痛(時間已經過了3-4週),到時
: 也要去驗傷,反提告我傷害,然後竟然還說要去跟警察說重做筆錄,
就對方駕駛越想越不對勁,想要以刑逼民
筆錄應該是不能重做
畢竟當下已經簽字同意了
: 是想要詢問一下,這種狀況下,我有沒有辦法針對這個狀況,上法院時說明他捏造或是什麼
: 讓他更不利的作法(因為對方態度不好就算了,現在竟然還用這種說法來讓我害怕),有點
: 覺得太超過嚥不下這口氣,所以想問廣大的高手,有沒有聽過類似的狀況處理方法,謝謝。
當時做筆錄時,對方是否有表明"無受傷"?
如果當時並未表明受傷,應該就能主張他的肋骨斷了2根和這次車禍無關
上地檢署,請檢察官幫忙送車禍鑑定,地檢署送件省3000元費用
作者: rb731024 (還是米蟲......= = )   2020-05-08 21:13:00
有路口監視器 但是還沒有跟警察調閱
作者: MunezSu (Munez)   2020-05-08 21:17:00
原po常常檢舉,其實應該有行車記錄器啊,看錯
作者: rb731024 (還是米蟲......= = )   2020-05-08 21:39:00
好的,所以不管怎麼樣 我都先跟警察調監視器就對了!?Ok,因為我知道好像要申請 民眾才能看
作者: paj (paj)   2020-05-08 22:05:00
檢察官送鑑定,是完成車禍傷害告訴才能嗎?
作者: midnight9 (咪耐)   2020-05-08 23:09:00
正確的說是請警察「保留」監視器畫面你沒要求 他也不知道你們和解沒 硬碟循環洗掉就沒了你去調閱 也只能在那邊看而已 檔案是不能給你的所以你只能去調閱順便要求他們保留檔案寫初判表的跟處理事故的交警不一樣 寫完他就不管了所以常常當下交警告訴你責任可能是怎樣 判出來又不是
作者: techih (Super)   2020-05-08 23:20:00
筆錄本來就可以改的 受傷也不一定馬上就看得出來
作者: heart0606 (6.6)   2020-05-08 23:28:00
基本上這篇沒參考的價值,連推撞都能說是車輛移動中、追撞是車輛靜止的。就知道這只是自以為的想像而已
作者: oceanbenben (海班班)   2020-05-09 09:15:00
去事發地的轄區“備案”,警察就會把監視器影像留底等協調會時便可申請警察協助提供影像
作者: mathrew (Joey)   2020-05-09 10:16:00
你要先去調 不要照理說怎樣 因為警察都會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所以你懂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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