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車版,
就以車論車。
基本上台灣有規定大車必須加裝行車視野輔助系統。
大車的行駛路線也是被限制的。
學校,市區,市區高架,平交道等都是不行的。
所以我要先說,檢討大車根本是理盲。
今天發生地點是在工業區附近。
再加上駕駛是無照行駛。
機車騎士行駛在工業區 在大車充斥的地區行駛,又載著小孩,這種風險本來就非常高。
在上路前,是否可以規劃一下避開工業區與大車路線?
我開車騎車都會盡量避開大車路線。
外在條件道路規則都是明明白白的訂在那裡。風險可以自己評估。
※ 引述《lordguyboy (懶洋洋)》之銘言:
: 不是阿
: 為何要一直檢討被害人
: 主計部每年統計收入不到5萬的家庭這麼多 都快台灣40%了
: 還叫人家坐TAXI買車 瘋了吧
: 自以為很優越耶....
: 這種事邏輯上來講
: 不是應該比照新加坡
: 把車直接壓掉 罰款百萬以上 然後坐牢不得保釋假釋3年以上
: 我才不信重罰之下還會有一堆垃圾敢偷開這種機器上馬路
: 大卡車大貨車也比照辦理
: 就不會一堆垃圾司機假裝無奈裝可憐說視線死角無法注意
: 罰重一點保證照三餐遵守乖乖行駛啦
: 政府根本欺負窮人跟弱勢 遲遲沒有相關立法 當大家眼瞎就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