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題
是這樣的 剛剛我在平面道路(堤頂大道 速限70)
我在內側車道開60-65
接著後車瘋狂閃爍遠光燈示意
因此我提速到65-70左右
由於下大雨視線不佳以及待會我要左轉到樂群一路(內側繼續開一段路會變成左轉道)
所以沒有變換車道 禮讓他先行
後車直接遠光燈亮著 不過根據上述原因 以及在我的認知中 平面道路內側車道不是超車道
所以沒有繼續理他了
我的問題有兩個
1.請問平面車道內線是超車道嗎 有沒保持在最高速限並禮讓快車 這樣有違規嗎
2.就算沒違規 這樣有違反什麼馬路潛規則嗎 小弟車齡尚淺 不太明白相關規範
感謝各位的閱讀 手機發文若排版不佳敬請見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