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路口設計有問題
斑馬線的位置太靠近路口
應該要往後面畫一點
讓左轉的車子有空間可以停讓行人
新北市的標線都畫得亂七八糟
跟台北比真的差一截
行人很沒保障
※ 引述《lovemaygen (lovemaygen)》之銘言:
: 連結: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41029/2844152.htm?from=ettoday_app
: 內文:
: 新北市新莊區幸福路26日晚間發生一起車禍!一名行人走斑馬線過馬路,不料,卻遭一輛
: 休旅車撞上,整個人彈飛數公尺遠後重摔倒地。警消獲報到場,趕緊將人送醫救治,所幸
: 並無生命危險。肇事女駕駛向警方供稱,「沒看到人」,將被依法開罰。
: 警方26日晚間8時許接獲民眾通報,新莊區中華路二段與幸福路口發生交通事故,隨即派
: 員到場處理。根據警方初步調查,事發當時27歲廖姓女駕駛沿幸福路左轉中華路二段要往
: 復興路行駛時,與沿幸福路直行穿越中華路二段往中港路方向的67歲林姓行人發生碰撞。
: 透過附近監視器畫面可發現,廖女行經該處打方向燈後準備左轉,但她開至斑馬線前時並
: 未減速,反倒直直朝林男撞去,而林男手提塑膠袋背對廖女車輛正在過馬路,由於撞擊力
: 道猛烈,林男挨撞後彈飛約5公尺遠,當場痛得倒地不起。
: 警消獲報到場後,將受有四肢擦挫傷的林男送醫救治,並針對廖女進行酒測,酒精濃度為
: 0,廖女則向警方供稱,「我沒看到人」。全案由分局交通分隊實施現場調查、勘查、採
: 證照相及測繪紀錄,針對汽車駕駛人未停讓行人致人受傷部分,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
: 例第44條第4項規定舉發,可處7200元以上3萬6千元以下罰鍰,吊扣駕駛執照1年。
: 心得:
: 我沒看到人所以撞上也是很合理的:) 這台車好像蠻新的, AEB沒作動嗎? AEB沒成功
: 作動撞到人原廠要賠償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