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確定是不是因為這樣,反正有一方先墊錢
要賠錢的那方一直沒付,這案子可能拖太久,看上面寫是超過一年
告訴內容可能是該事故的損害賠償,事故民事賠償要兩年內提出
因為付錢的那方眼看期限快到收不到錢,先告再說,提告就能壓著慢慢談和解
之前遇到類似的案例是這樣
碰撞後雙方保險公司都談好價錢,修也修完了
但是賠償的那一方一直沒送單子給要收錢的保險,一拖就剩一個月
所以收錢的那方就提告賠償方的車主損害賠償
賠償方的保險公司打去罵說為什麼拖這麼久不給單子,害客戶被告
如同推文有版有說的有經辦離職了,加上這個案子談成的時間比較久
快到兩年期限,所以保險公司怕收不到錢,先告壓著再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