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沒理解錯
車廠維修報價前與對方保險已經確認過價錢,你收到的報價單自負0所以才同意維修
感覺起來是車廠出險部門跟對方保險的問題辣
我想車廠最多也只能鼻子摸摸,最多要求你回原廠把你回覆原狀而已XD
至於舊車殘值沒啥爭議,自己上網就有試算公式
※ 引述《MasterWindu (紫色光劍)》之銘言:
: 回覆板友相關問題
: 1. 我方是去Volvo修車,所以有關對方的資訊都是Volvo提供(包括對方保額只有10萬
)
: 2. 我確實沒有車體險,只有強制險
: 3. 據Volvo說明,對方主張殘值只有18萬(不知道怎麼算的),所以明台保險公司願出
10
: 4. 因為我只有跟Volvo有維修消費的關係(惟消費金額是0元),我覺得我應該不用管V
ol
: 5.Volvo後來希望我先付錢再去民事告對方車主,我認為我先付錢就輸了,到時候其他
兩?
: 6.明台簽認那張單是他們有到場勘車同意,所以Volvo才敢在沒有我方簽名同意付錢的
情?
: 我的認知是這樣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