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規範
(七)交通事故各類如下:
1.A1類:造成人員當場或二十四小時內死亡之交通事故。
2.A2類:造成人員受傷或超過二十四小時死亡之交通事故。
3.A3類:僅有財物損失之交通事故。
沒有A4
可是實際
下列哪一類交通事故無須繪製現場圖?
(A)A1類 (B)A2類 (C)A3類 (D)A4類
答案(D)
實務上是有A4類事故的存在
即所謂的"當事人雙方自行和解"類
基於警方不插手民事部份的原則
通常會請雙方寫和解書並簽名捺印
就不需要再製作事故資料了
雙方自行和解 不須警察處理
警察後續筆錄資料都不用做
如果後續談不攏,很麻煩
個人實際案例
我停路邊停車格,一台貨車不小心後退撞到我;貨車司機也一直說私下和解就好不要麻煩警
察他會負責到底,我還是報案;我交給保險公司處理,好像三萬左右,對方貨車司機打電話
過來,一下說五千可不可以一下說一萬好不好,我沒有理他,給他保險公司電話跟案號,請
他們自己談。
結論:
不要相信車禍現場說私下和解會全額賠款,很多垃圾人
跑完流程不用多久;現場等警察差不多10分鐘,現場警察繪圖拍照酒測差不多15分鐘,去派
出所路程10分鐘,筆錄一個人10分鐘
差不多一個小時完成。
※ 引述 《coffee2009 (咖啡喵)》 之銘言:
:
: [問題]
:
: 昨天回家的時候發生車禍(被追撞), 主因是在環快匣道口有一台螃蟹計程車忽然
: 急煞下匣道, 我跟前一台車都煞住了, 但我後面的小貨車跟太近, 沒煞住就撞上來
: 了。
:
: 當場小貨車司機表示想私了並可全額賠償我車損; 不過我還是報警處理, 警察到
: 場拍照後, 示意我們先開到平面車道路旁繼續後續處理。在我們移到平面後, 員警
: 表示還需要等待事故的交警到場才能做後續的筆錄, 員警詢問我說後車肯全額賠償
: , 是否就不要再等交警到場了, 可以現場和解。員警說都有報警了, 所以沒問題。
:
: 我想請問這樣和解, 萬一對方後來不認帳怎麼辦? 員警的說法是對的嗎? 感謝~
:
: Note: 因為在我猶豫的時候, 事故處理的交警就來了,所以還是有把程序跑完 (做
: 筆錄及三聯單). 只是在想若我當時接受了員警的說法...真的沒問題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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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imgur.com/a/6QCRgk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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