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OrzOGC (洞八達人.拖哨天王)
2019-06-16 21:20:57撇開好不好吃和口感的問題
單就衛生的觀點來看
食材放進滾水裡一直加熱到熟
和
食材放進滾水裡,等到水再次滾後熄火泡到熟
這兩者有什麼差別嗎?
因為看版上有些分享的食譜是這樣煮東西的
以衛生的角度看,後者需要比較長的烹調時間才能安全食用。一塊牛肉加熱到中心溫度攝氏74度時就立即完成殺菌了(至少是沸水能達到的程度),可是中心溫度只到
我會用後者燉排骨湯 對我來說,最大的差別就是安全(不用一直顧火)和省瓦斯XD 滷牛腱也是,熄火後泡在滷汁裡等到湯汁冷卻後再切片 口感比較濕潤不乾柴
攝氏56度的話,必須維持一小時相同溫度才能完成殺菌美國食品安全和檢驗署建議的最低標準是54.4度/112分低於此溫度或達到溫度但短於此時間則沒有良好殺菌效果。另外,牛排三分熟攝氏52度是抑制細菌生長的低標但不會殺死細菌。上面講的都是細菌,但是不少細菌的芽孢[很難用一般烹調手段殺死,譬如肉毒桿菌芽孢要攝氏100度連續5小時才能殺死,一般燉煮不會維持這種高溫這麼久。一旦煮完,溫度降到50度以下,又不放冰箱,芽孢就會生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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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rzOGC (洞八達人.拖哨天王)
2019-06-17 08:28:00肉毒桿菌那麼強啊...
作者:
borin (borin)
2019-06-17 11:14:00對腸胃不好的人,煮熟泡熟就是一個會拉肚子一個不會拉肚子的差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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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rzOGC (洞八達人.拖哨天王)
2019-06-17 14:48:00我在家常用泡熟的,不會拉,外食就常拉,有店面的也一樣...7-11或KFC或百貨美食街那種就不會拉...這算胃腸好還不好肉類我是很少用泡熟的,像意大利麵那類要煮很久的麵才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