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州詩扇案」
范小山出門賣筆,妻子賀氏在家被殺。
當天晚上下小雨,泥地裏掉了一把扇子,題字是王晟送給吳蜚卿。
吳是同鄉有錢人,平日行為頗輕薄放縱,所以鄉人都認為是他幹的。
被官府抓來審問都不承認,但用刑之後只好招了,因此定案。
歷經十幾任官,都沒辦法翻案。
吳也認為自己活不了,賄賂獄卒幫買毒藥,但準備自盡前夢到有神要他別想不開,
暗示「曩日外邊凶,目下內邊吉」語句,於是就暫時止住。
沒多久,周亮工調任道台,審舊案到這個案子,
思考之後問該案證據,范回說是扇子;問誰是王晟,回說不知道;
再詳閱案卷之後,命令卸掉吳的枷鐐、並從監牢移到倉房去。
范抗議,周問:「你是只要殺個人頂就甘心,還是希望找到真犯人?」
大家都以為周收了吳的好處,但沒人敢講。
周提城南某家酒店老闆來,問酒店牆上題詩是誰寫的,回說是之前幾個秀才;
再提題詩的李秀到,問他為何殺人,李錯愕不懂,周給他看證物扇子,
李回說的確是他的詩,但字不是自己寫的,似乎是王佐的字。
又提王到,也是覺得錯愕,看扇子後說是表哥張成要他題的。
周確定找到真兇了,提張來審問,果然沒錯。
當初張看上賀氏美貌而想私通,但怕不成功、所以想假借吳的名義來做,
成功再自己認,失敗就嫁禍給吳。
翻牆進范家後被發現,賀抓住他衣服要拿刀,張害怕搶下刀,
但賀抓得很緊無法鬆脫、且大聲喊叫,張緊張下就殺了她、留下扇子而逃。
吳才知道「裏邊吉」是指『周』字。
之後鄉紳詢問周為何翻案,
回說「案發在四月上旬、晚上又陰雨,天氣還很冷,扇子並不是必帶出門之物,
哪有要犯事還帶著增加累贅?另我之前在城南避雨,正好看到牆上題詩,
風格跟扇子上的很像,所以就往他這邊查,果然真因而找到、算是幸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