殺子報案,又名清廉訪案、通州奇案、南通奇案、油罈計,是清末著名奇案之一,
記載於清光緒丁酉年(1897年)敬文堂刊本。
應與原po所載之康熙殺子報案為兩件案子。
清光緒丁酉年(1897年)的殺子報案以今人角度並非奇案,
只是過於羶腥兇殘,衝擊當時禮教社會的人們
而廣為流傳,街談巷議,衍生許多版本。
《殺子報》內封題「清代實事風流奇案」字樣,
署「靈岩樵子校勘」,內有寡婦徐氏與僧人納雲私通.
其子官保偶遇,徐氏殺害親子,並強迫女兒金定參與碎屍滅跡之事,
就有戲曲《殺子報》流傳,因其色情、兇殺和恐怖,1950年文化部宣布停演此戲。
此案發生於同治末光緒初年之間,相傳案出江蘇南通州屬某鄉,
故又名通州(南通)奇案,其家確否姓王,則未盡可憑,惟確系鄰右及塾師所告發。
案懸數年,後將全案人證及主犯解至蘇州由韓按察使,
會同巡撫、藩司,合席審讞結案,故其事傳遍大江南北。
通州如皋有一寡婦王徐氏青年喪夫,育有一女王金定,一子王官保。
王徐氏年輕貌美,丈夫死後,與居處天齊廟附近一名僧人納雲通姦。
有一日,被當時九歲的官保發覺,官保即趕走納雲,追到廟中,將納雲痛毆一頓。
納雲於是不再探訪王徐氏,及後,王徐氏憤而殺害其子,並逼迫官保之姐金定幫忙
,將其分屍貯入油罈中。事發之前,金定到私塾要求其弟不要回家,以免被害,
私塾的老師以為其胡言亂語,還是將其送回家,被害後,
私塾的老師見其多日不來私塾,獲悉其事,上告官府徐氏殺子,
唯以無佐證遭官府駁回並以誣告罪拘捕。
過了幾天,塾師之妻亦來擊鼓申訴救夫,州官以案情重大,又被官保託夢,
遂微服四處暗訪,查明實據後,終將王徐氏與僧人納雲繩之以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