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樹汶為頂兇案」
河南因多盜匪,所以各州縣都編制許多捕快負責抓捕、多到上千人,
但其實很多大盜反而藏身其中,並常常派手下出去行搶打劫,
等風頭緊、被追捕時再用錢買貧民來頂罪銷案。
鎮平縣的強盜頭子胡體安更是凶狠狡猾,藏身在該縣當捕快,
某次派手下去行搶某縣的富豪,對方查知是胡幹的,就上告到省城,
當時巡撫涂宗瀛才剛到任,馬上下令追捕,因風頭實在太緊,便用錢買通捕快,
叫他們把底下伙夫王樹汶帶去、報說抓到胡了;
王是河南鄧州人,小時候就被胡抓走,負責伙房工作,
他被帶走後當然不承認,但被捕快用酷刑招待、又被騙就算定案也不會死,只好答應,
不過王當時才十五歲、身體瘦弱,因此所有人都知道他不是真犯人,
可是縣令馬翥聽說抓到胡之後已狂喜,沒先確認過就立即向上回報、草草結案,
案子審定,判王斬首。
而胡已改名換姓、改去當別縣的捕快,但胡並不知道、要用刑那天才聽說,
因而大喊「我是鄧州人王樹汶、不是胡體安,他們說我不會被判死,現在卻要殺我!」
監斬官回報給涂巡撫,涂大驚,下令停止行刑、派人複訊,但都問不出什麼;
王供說出生於鄧州、父親叫王季福、家裏種田,涂便命鄧州知州朱光第去調查,
但收到回覆前,涂就已外調、升任湖廣總督去了,繼任的是原東河總督李鶴年。
而上級的道台任愷,在南陽府知府任內也辦過此案,且與新巡撫有些關係在,
就去信阻止朱光第調查,要他別抓王父、還百般威脅利誘,
但朱不為所動,嘆說「人命關天,我哪能為了官位而陷害無辜!」,
還是把王父找來,一查,王樹汶果然是他兒子;
任因而不爽,李巡撫也為了袒護任而堅持原判,
一時,河南各地都在談論此案。
李對輿論風向不爽,便推翻前任涂巡撫的決議、重新找律例條款來審,
說王雖然不是胡體安、但仍是盜匪共犯,首犯共犯依律都是斬立決,初審官沒錯;
但王只是替胡顧伙房,甚至有人說王是胡的孌童,並沒參加犯罪,
可是官員仍強以把風收贓的罪名加在他身上,因此反變為正犯,
結果官吏抓錯人、胡仍在逃的事情卻沒被追究。
御史聽說後更為不滿,交相彈劾李包庇任,因此中央派東河總督梅啟照去重審,
只是總督衙門各官都是李以前的手下、都不敢違抗李的意思,
而梅也不想在河南官場標新立異,論定王是盜匪從犯、該斬立決,
判決出來之後,引起更大反彈。
潘祖蔭為當時的刑部尚書,察知案情之後交底下研析,
趙舒翹當時為刑部負責總辦秋審的郎中,因此由他承辦,
幾個月後查得整個詳情,正要整個往上報,李卻派了潘以前的門生某個道台進京遊說,
潘聽信他所說,因此又產生變化,但趙堅持力爭,
正好潘因父喪而離職、由張之萬繼任,不過潘離任後發現被該道台騙了,
就寫信給張、陳述自己犯的錯,最後張依實上奏。
聖旨命令釋放王,原縣令馬翥、知府馬承脩發配邊疆,李、梅以及上下官員各有處分,
而朱光第因為得罪了任愷,任唆使李藉其他事情為由將他免官了,
有人把任的信函拿去給朱、要他進京上控,但朱笑笑婉謝,
最後因沒錢無法回鄉,竟然就在河南過世,享年五十五歲。
朱光第是在咸豐晚年間補任上鄧州知州,當時是太平天國戰事之後、居民流亡逃難,
他在任三年施行許多良政、讓人民休息安養,又擅長捉拿盜賊、給人民治安。
當地風氣就是愛打官司,每年會有幾十個人跑去京裏刑部或都察院上告,
當時規定是,進京上告的案子都交給省城首府的發審局來重審,
但局裏專員覬覦結案的獎勵,因此動輒逼迫和解撤案,不太真的去追查真相,
因此狡詐者常常藉此得利,越來越多人上告;
朱當發審局專員時,都一一詳查案情、發文要下級追根究底查清楚,
有誣告的一定反坐罪名,因此風氣一新,也連帶減少附近州縣的此一風氣。
朱被罷官二十年後,鄧州人準備把他的治績上報朝廷、申請將他入祀名宦祠,
但因為朱的兒子朱祖謀當時任禮部侍郎,違反規定 (利益迴避?) 而沒成。
朱祖謀,字古微,在當時以道德文章聞名,又名朱孝臧,學者稱他「漚尹先生」。
鄉民:所以那個真兇胡體安呢? ANS: 平安沒事下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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