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篇。
《列朝·禁宰豬》
宋徽宗崇寧年間 (1102-1106),范致虛任諫官,
上書說皇上生於壬戌年 (1082)、生肖屬狗,所以民間不該殺狗,
皇帝同意他所說,於是嚴厲禁止屠狗。
這是古今最可笑之事。但正德十四年 (1519) 十二月卻再發生了:
當時明武宗南巡,住在揚州,兵部左侍郎公告:
「抄錄欽差總督軍務、威武大將軍、總兵官、後軍都督府、朱太師鎮國公命令:
養豬殺豬本來是常見事情,但正好是本公爵生肖,姓又同音,
且吃豬肉容易致瘡病、造成困擾,所以通知地方:
除牛羊不禁止外,不准再飼養豬隻、也不准再買賣宰殺,
如果違反,主犯與全家大小發配最邊疆充軍。」
幾百年前范致虛提的東西,竟又發生在本朝啦!
古今怪事重複發生者,什麼都有。
侍郎就是王憲,當時跟隨皇帝親征寧王,
後來又受嘉靖皇帝重用,當到太子太保、兵部尚書,諡號「康毅」,
范致虛跟著宋高宗南渡,也官拜宰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