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閒聊] 萬曆野獲編 徐文長

作者: mstar (Wayne Su)   2017-07-19 22:29:57
兩篇。
《兵部·軍令》
胡宗憲在嘉興駐兵,常有底下士兵上街買酒買肉吃喝卻不給錢,還毆打店家的人,
店家不滿而跟胡投訴,胡命令把士兵綁來,但對方辯說沒幹,胡一時不知怎麼判。
當時徐渭是胡的幕僚,提議當場剖開肚子檢查,胡笑笑同意,跟店家說:
「如果肚子裏有肉就算你對,如果沒有你就必須償命囉?」
店家同意,於是立即剖開士兵肚子,果然有肉在,就放了店家、並加倍賠償,
底下士兵才怕到,後來都不敢亂來。
徐一介書生,竟然有膽識做這種提議。
作者: ckshchen (尖酸苛博文)   2017-07-19 22:56:00
讓子彈飛一會兒
作者: UshioKai ((((′‧ω‧‵))))   2017-07-19 23:04:00
文長恕(ry
作者: HAHAcomet (值得信任的彗星小天使)   2017-07-19 23:14:00
是不是只有一碗粉!
作者: ThreeNG   2017-07-20 01:48:00
他吃了兩斤肉只給了一斤錢!
作者: fuxdk (肉身入地獄)   2017-07-20 06:17:00
狗頭軍師 催吐不就好了高風亮節都是屁 拉不下臉而已 一句話 噁心
作者: oldfatcat (老肥貓)   2017-07-20 10:39:00
難怪一堆人發文都要加一句「文長慎入」
作者: hazel0093 (heart-work.info)   2017-07-20 11:49:00
古代一般情況就是殺人償命,徐渭罪這樣算很寬了
作者: kenjip1p2 (如果我們有緣再相遇)   2017-07-20 13:01:00
7樓Xdddd
作者: zeumax (煙灰缸裡的魚)   2017-07-20 15:04:00
徐是想順便治軍紀才提的吧?雖然不仁,但是效果看起來很猛
作者: tony15899 (急速せんこ~)   2017-07-20 18:08:00
對付兵痞直接殺雞儆猴效果最好要是隨便打個幾棍還會找店家報復
作者: fuxdk (肉身入地獄)   2017-07-20 20:02:00
催吐完 不就到該砍或該放了 毋枉毋縱 不然真是店家誣賴不就冤殺好人 媽的狗頭軍師 浪得虛名 拉基
作者: ssarc (ftb)   2017-07-20 20:23:00
「如果肚子裏有肉就算你對,如果沒有你就必須償命囉?」
作者: aquacomfort (那個誰)   2017-07-21 00:56:00
店家沒事幹嘛賭上自己的性命去誣賴別人XD
作者: fuxdk (肉身入地獄)   2017-07-21 02:23:00
看來有人喜歡這種粗暴式的審判XD 中國歡迎這種奴才喔讓子彈飛 看過沒 裡面四郎手下怎麼誣陷張麻子兄弟多吃一碗就為了這沒有多吃得一晚 而切腹證明 腹中只有一碗麵店家或許不會 但如果店家受高價賄賂進而誣陷呢下駟兌上駟 自殺騙保險 以命換錢 自古都有 以這種審判方式以這種審判方式只會被有心人士利用 蠢人怎死的都不知道嘛 對於放棄思考的人來說 成為被牧而待宰的羔羊就好了
作者: zeumax (煙灰缸裡的魚)   2017-07-21 03:26:00
明朝司法審理確實是比清代還要容易輕忽人命,不過這個又特別一點,是軍中審判,更不用走什麼司法程序了會成立,還是建立在店家敢對賭上面,如果店家不賭,自然士兵也沒事,要像電影那般有意陷害的機會小。到屯營去申訴,應該已經是忍無可忍的狀況了
作者: fuxdk (肉身入地獄)   2017-07-21 04:58:00
噗 看來法治教育不能等徐的方式跟告御狀滾釘床的審判邏輯有什麼不一樣
作者: aquacomfort (那個誰)   2017-07-21 06:32:00
沒邏輯的人談邏輯XD
作者: hazel0093 (heart-work.info)   2017-07-21 08:57:00
要以今非古的話歐洲一堆獵巫的可以參考一下
作者: fuxdk (肉身入地獄)   2017-07-21 09:52:00
就因為獵巫這種行為 所以才有舉證責任分配的出現 而不是對方指控 被控方反而要自證無罪指控兵痞吃肉 卻不拿出證據 審判者要被控方證明自己無罪而剖腹 這跟中古歐洲指控對方為女巫 要女巫自證不是女巫一樣荒謬 狗頭軍師今天只是賭對了 才有正面評價 其方法根本草菅人命 用其他方法也可證明兵痞吃肉 也可迴避誤判風險 不懂肯定狗頭軍師做法的點在哪 諸君莫非生活在中國
作者: RZPTT (歌劇魅影)   2017-07-21 10:05:00
其實我是同意f大的看法,能依法處理自然最好是依法處理但我也覺得z大講得也不無道理,因為第一則第一段就講了胡宗憲底下那些兵私下這樣胡來早已不是一天兩天的事我想胡跟徐可能自己也看不慣,早想找機會殺雞儆猴了所以合理推測,那店家去找胡投訴,我想胡跟徐一定有先確認過百分百肯定店家投訴的事是真的才敢出來玩這一齣甚至可以合理懷疑,胡當著那些兵的面叫店家拿命對賭這段其實也是胡跟徐事先跟店家套好招請店家"配合演出"的否則正常來說,一個小小店家怎麼可能敢輕易答應拿命對賭?
作者: ckshchen (尖酸苛博文)   2017-07-21 10:11:00
說實在的,文中先寫了此事常發生,胡也不知如何處理,代表當地士兵作威作福習慣了,會到如此地步,老百姓是忍讓的,那就不會輕易咬人
作者: fuxdk (肉身入地獄)   2017-07-21 10:20:00
以其他較溫和方式亦可證明吃肉 證明之後 可殺可打 亦可有同樣效果 也能避免誤判 開頭不也說了主官一時不能辨明真假 只好依徐的方法對賭 徐也不能保證 故要店家以命相抵做為擔保今天只是賭對了 賭錯了 就有一則狗頭軍師笑話了
作者: RZPTT (歌劇魅影)   2017-07-21 10:57:00
f大,如果我前面的推論成立的話,我是覺得第一則故事說審案時第一時間"胡不能決"這點其實搞不好也是胡跟徐事先套招演給大家看的而且如果胡跟徐是在演戲,事後肯定也不會承認他們是在演戲因為他們就是要讓底下那些兵看了會怕,才能"殺雞儆猴"要是那些兵知道這只是在演戲,那些兵還會怕嗎?肯定不會那麼胡跟徐藉此案殺雞儆猴的目的就不一定達得到了
作者: zeumax (煙灰缸裡的魚)   2017-07-21 11:42:00
也不肯定啊…原文筆法也不是稱讚,而是訝異他是個狠人
作者: hazel0093 (heart-work.info)   2017-07-21 11:46:00
不就只是想秀自己懂很多,西方多棒,中國多壞不用認真回答
作者: zeumax (煙灰缸裡的魚)   2017-07-21 11:47:00
直到民初整頓軍紀動輒殺頭槍斃的,以那個年代軍隊是沒有仁可以說的,他在胡的幕府辦事,做的狠也令別人意外,至於這兵是不是某人乾弟親兒子,欲除之後快看來是沒發生的
作者: hazel0093 (heart-work.info)   2017-07-21 11:48:00
甚麼舉證責任分配 甚麼自證無罪 拿20世紀的劍斬16世紀官,就是釣魚,不用理他
作者: fuxdk (肉身入地獄)   2017-07-21 11:56:00
演戲說過於腦補 致於殺雞教猴 不用剖腹也能證明他有吃肉 罪證確鑿之後 要怎麼殺人立威 都好辦 凌遲或者分屍 再不然腰斬剖腹之法只說明狗頭軍師草菅人命 退一步來說 縱使演戲為真此種[英明]的判決必在鄉里傳開 而為說書人收藏 如沒傳開 那剖腹之法 只是向不知情的百姓傳達 要告官 需以命為擔保不是誣告 試想 你會為了幾百塊錢拿命去告官嗎 再怎樣英明的人都有被欺瞞的可能 而且 對方犯軍法本有重刑的風險 今天你是受害者 還要額外負擔 法官被欺瞞判你誣告而喪命的風險 天秤是否嚴重傾斜 告官成本是否過於沈重況且今天只是運氣好 受害者馬上告官 肉沒消化完全 於腹中尚能分辨 且兵痞途中沒有跑去其他地方吃肉 這樣就不能分辨到底腹中之肉是否為店家的 斷案之法 粗糙且充滿風險 單純運氣好 讓篩檢率只有10%的產品剛好篩檢出來而已 卻被跨為神乎其神 第二則不也說明他這種草菅人命的性格 只是因為懷疑妻子出軌就將其殺害 狗頭軍師 浪得虛名清朝劍 明朝官 小兒言 不足語
作者: tucker (苦惱的尼采)   2017-08-01 21:45:00
精神病要去扯到性格...樓上是要說判案時徐已發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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