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吏部·人臣漁色無等》
萬曆三十年 (1602),吏部郎中趙邦清,被御史金忠、工科給事中張鳳翔彈劾,
所列的事項裏真偽參半,趙憤恨力辯、詆毀辱罵、甚至要拿利器去刺殺言官;
其中一項說,曾選入宮當太子宮女的楊氏離開皇宮後,被趙買去當小妾,趙無法辯解,
之後趙只被革職而已,沒有深入追究此事。
二十年前,已故禮部郎中、臨江府知府,幹的事情跟趙一樣,但卻被處死;
更早的孝宗弘治出年,寧陽侯陳輔小兒子跟駙馬楊偉的女兒訂婚約,
年長仍還沒迎娶前,聽說淶水縣人郝榮的女兒很漂亮、還曾被選進宮過,
於是假裝沒婚約,就取了郝氏,但之後不喜歡了,才再娶楊家女兒,
結果楊女嫁進門後發現而舉報出來,陳就被下獄、革除爵位當平民,
侯爵由以後生的兒子繼承,所以還算是處罰得很寬鬆。
英宗正統十三年 (1448),侍郎齊韶娶曾被選入宮的百戶史宣的女兒,
事發之後,竟然在夏天就被處斬,可見處罰之嚴厲。(一般都是秋決)
幾年之後,英宗復辟後,曾要蒙古籍官吳瑾傳遞消息說:
「也先之前不是答應要把妹妹嫁給朕嗎,怎麼失信了?妹妹在哪?」
吳轉達也先的回覆說「中途被石亨搶去了,還把陪嫁女都殺光。」
皇帝要吳不要洩漏出去;後來石亨因謀逆而被滅族。
這幾個人竟然漁獵女色到這種地步,實在膽大包天,
能有好下場算是極其幸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