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吏部·汪徐相仇》
汪在前,南直隸歙縣人,
嘉靖晚年以秀才身份侍奉父親,崇德縣縣丞汪炎,
不過他父親是老貢生,個性迂腐高傲、跟同事不和,
同事向上級打小報告陷害,上級下令嘉興府知府徐必進處理,
徐也一直不爽汪父太驕傲,刻意羅織罪名,判汪父笞刑 (打板子);
汪伏地哭求、說願意代替父親受刑,
徐聽他自稱生員 (「秀才」是俗稱),覺得不爽,馬上考他文章,
汪寫好後呈上,徐卻大罵、批評說文理乖謬,說他一定是假秀才,
下令痛打,底下衙役胥吏也故意附和、加重下手。
當年汪去參加鄉試、應屆考上,隔年進京又考中進士,
正好就選派到嘉興府當推官 (正七品,負責該府的訴訟刑案),徐開始覺得害怕;
等汪帶著家人到知府衙門拜見時,徐殷勤款待、之後又連連送禮,
汪假裝跟他客氣回應,久了之後徐就以為汪已經忘了舊事、互相和好了。
可是,汪仍然記恨在心,
徐有當官才能,只是手腳不乾淨,汪就偷偷記下他收賄的日期與數目、絲毫不差,
還把負責的獄吏、衙役也詳細記下,時機成熟時全都上呈彈劾;
當時高拱兼管吏部,正特意懲治貪污,收到聖旨下令審問追查贓款,
徐已經調升福建巡察海道副使,被從福建押來審問,一查全都屬實,
被關在浙江按察使監獄很久,到贓款都繳回之後才發配流放。
徐是廬州府六安州人,跟汪家算是同鄉,
雖然他但對汪家父子都不給情面,但到汪報了舊仇之後,大家也覺得做得太過火了;
後來汪任滿調任,最後只當到南京刑部郎中,萬曆九年 (1581) 就被罷官了,
聰明有才,但卻用錯地方,晚年還一直想著要回來繼續當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