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錢的某甲覺得某乙的妻子漂亮、想得到手,去找某丙商量,
丙說「乙強悍但衝動魯莽,可以從此下手,如果肯花錢,我能幫你辦到。」
就找了村子裏的放蕩男,給他錢、吩咐說:
「你白天偷偷去躲在乙家,但故意讓他察覺,等被他抓到就承認自己是去偷東西,
白天不是竊盜時機,你的容貌衣著也不是竊盜樣子,他一定懷疑是通姦,
先別承認,等被官府審問時再認,判刑最多不過是上枷具跟杖責,
不過別怕,我會想辦法讓你不受刑就出來,不會吃到一點苦頭。」
放蕩男依他指示去做,果然沒被用刑就脫身了,但乙也因此憤而休了妻子;
丙仍怕乙會反悔,因此教唆乙妻娘家去告乙,可是又私下花錢賄賂使官司敗訴,
乙妻娘家大為不爽,就要把女兒改嫁別人,而乙也因被告而不爽、任由前妻改嫁,
這時甲才花錢將她買來當妾,大功告成。
可是丙又叫放蕩男威脅甲要把祕密爆出來,甲問丙該怎麼辦,丙說用錢堵住他嘴,
放蕩男前前後後敲了上千兩銀子,跟丙兩人分掉;
正好家附近的廟要拜拜,丙就大方買了不少祭品,要幫自己祈福,
可是前一天廟公夢到神明說「丙的錢是哪來的,要用這麼豐盛來拜我?
他明天來的時候,你別讓他進廟裏來,
不合禮的祭祀鬼神都不收了,何況是無義的祭祀!」
隔天丙來了,廟公拒絕收、並把神明的話告訴他,
丙不信,硬要把祭品送進廟裏,但搬運的人卻突然間跌倒、所有東西全砸爛,
丙才因而嚇到、趕緊離開。
一年多之後,甲死了,
放蕩男因參與丙的計畫而時常出入丙家,結果把他女兒拐跑了,
丙因而氣死,丙妻帶著他的財產去改嫁;
丙女兒逃到德州被人抓到,遭遣送回鄉,被判杖刑後由官府賣身。
此時丙當初種種計謀都已暴露,乙對當時中計也大感遺憾,
於是賣了家產將丙女買下,睡了她三天後馬上再賣給別人;
有人說丙死時乙還沒死,丙妻因此嫁給乙,雖然這樣很大快人心,但並非如此,
放蕩男後來流落為乞丐,丙女淪落為妓女是真有其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