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 [活動] 11/28換頭貼支持婚姻平權修改民法972條

作者: atrina (atrina )   2016-11-27 15:27:58
※ [本文轉錄自 lesbian 看板 #1OERY6IG ]
作者: atrina (atrina ) 看板: lesbian
標題: [活動] 11/28換頭貼支持婚姻平權修改民法972條
時間: Sun Nov 27 00:29:52 2016
活動形式跟上一次是基本上是一樣的。
不過,這一次,請願意參與的夥伴,把這活動推向(拉)身邊或網路上認識的朋友!讓這活動不是只到你而已。(這活動的用意有後面會提到~)
在11/28公聽會當天,願意公開支持「婚姻平權,修改民法972條」的人,在臉書、line以
換頭貼來表達支持之意。讓身邊的同志朋友家人(或遠方的陌生人)知道有你的支持與陪
伴!
頭貼形式:像「孟克柔和張士豪手拿一張紙,上面寫著"我(們)支持婚姻平權 #修改民
法972" 」的照片,but,拿的人變成我本人XD
兩個用意如下:
1. 之所以要「換頭貼」,是因為在「換」的時候,臉書會主動把這當做ㄧ個貼文,在你的好友圈會跳出這訊息,所以,你的頭貼會「被看到」;所以選擇在11/28換(或前一晚也可以),是讓這件事請在這時段「被關注」。再者,頭貼原則上是所有臉書使用者會看到的,不論是否為好友,增加些微婚姻平權被看到的機會。
2. 此換頭貼的活動,希望爭取到的你身邊不太確定是否願意實際支持的異性戀朋友或同志朋友。不過這部分,是我自己猜想,或許越多朋友願意參與這活動,可以讓平常不甚關心、無動於衷的人或多或少去留意這件事。希望啦!
最後,針對頭貼的部分,當然可以使用網路上有的公版標語圖片,但個人是覺得,如果是本人拿標語的照片,給人的印象更強烈一些;不過,當然可以漸進式更換,青蛙煮水的概念不錯。另外,像伴侶盟的闢謠圖之類的也是很棒的頭貼選擇。
謝謝上次活動有參加的網友以及身邊的好友們!希望11/28星期一時,我們又能看到不一樣的頭貼!
也呼籲11/28當天能到場(即便一段時間也好)朋友一起為婚姻平權做更多的支持!
另外,分享一下臉書有號召婚姻平權小蜜蜂活動,走在街頭https://goo.gl/LWy9Om
作者: semisoul (SS)   2015-11-27 03:30:00
作者: tinajengtwn (Tina Jeng)   2015-11-27 12:18:00
推,拜託大家來QQ
作者: peoplefun (閒散人士)   2015-11-27 12:27:00
作者: atrina (atrina )   2015-11-27 14:34:00
我會去現場!雖然因為工作無法待太久,但一定會去(明天總共12小時班,已找代班,但未果,只能在中間空檔去)
作者: naruto60437 (哈哈)   2016-11-27 15:35:00
作者: sibom (sibom)   2016-11-27 15:56:00
作者: qubit   2016-11-27 15:59:00
推!自己的權益要自己爭取!
作者: rtyujlk (Remark)   2016-11-27 16:05:00
作者: zaq159123 (玉米)   2016-11-27 17:25:00
推 明天已經請假 將北上參加
作者: lilianSWL (金黃饅頭)   2016-11-27 18:19:00
推!
作者: mas1995 (企鵝底迪)   2016-11-27 20:05:00
推 明天見
作者: monoman (天使中的惡魔)   2016-11-27 21:56:00
明天見!已請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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