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e0616316 (肉桂)》之銘言:
: 原文恕刪
: 第一次手機回文請見諒
: 我覺得實在是沒什麼好吵什麼性解放的
: 因為同性戀異性戀什麼性戀都會有
: 但那都是選擇
: 可是婚姻是基本權利!!
: 就算我今天個想要當個淫蕩一輩子的濫交娃
: 為什麼我就不能有結婚的權利?
: 我可以不選擇婚姻
: 而不是我沒有選擇
: Ok fine如果你覺得這是一場
: 需要把所謂''好的一面''展現出來
: 來得到支持繼而打贏的戰爭
: 那也是你的選擇
: 我覺得這不是那種
: 吵著要糖卻不吃糖的小孩 的問題
: 幹為什麼不是人人有糖啊
: 好 也許這樣想太不現實
: 眼前的問題就是結婚還不合法
: 但難道我們真的要裝作一副
: 我們全部都會馬上結婚變成模範婚姻
: 來符合所謂 社會價值的期待嗎?
: 我個人覺得
: 沒有任何一種聲音可以代表全部的人
: 我尊重淫娃
: 我也尊重貞節牌坊
: 而只有一件事情是不會錯的
: 就是我們都要可以結婚
不好意思,如果這個社會是道理就講得通,那早在30年前同志就要能夠結婚了,
問題這個社會就不是啊= =
你立法要靠誰?? 立委啊
那些立委要靠誰??選區民眾啊
選區民眾是什麼?? 啊不就社會觀感
如果社會上的人不喜歡你,你憑什麼覺得他們會挺你?就算是你口中說的基本權利,他們
難道會講說
“我討厭你,但是我捍衛你的基本權利”
台灣還沒有進步到這種程度吧
既然台灣目前還是大部分保守,又何必一直去挑戰底線= =
異性戀也會多p也會約砲也會有的沒的,人家也是安靜的私下來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