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殖細胞捐贈人及人工生殖子女間,依本法規定不存在任何法律關係,人工生殖子女地位之認定,係基於在受術夫或妻同意實施接受捐贈生殖細胞人工生殖方式之前提下為之,為保護所生子女及本於誠信原則,其所生之子女,應視為婚生子女,相對於民法親屬篇有關婚生子女之規定,人工生殖法之規範是針對婚生子女所作特別擬制之規定,不會產生人工生殖子女以其法律之父、母不具血緣關係而提否認之訴,進而要求捐贈者強制認領之情形。結論就是如果在有婚姻的狀態下進行人工生殖,並沒有你腦補的什麼捐精者會被要求認領的狀況。所以女同志想在國內合法使用人工生殖,必須有婚姻,所以需要同婚。
https://goo.gl/vyDX7t滴精借種就是子女出生滿七年,法定代理人就無法要求強制認領;此外子女滿22歲也失去強制認領的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