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很多人心裡的真正想法是:I DONT CARE
並不是:你們就是不該怎樣怎樣……所以不能結婚。
嗆難聽點,
如。果。你。腦。袋。正。常。的。話。
會知道,每個人就只是社會中的一小份子,而不是有影響力的掌權者。
查了一下,全台投票人數一千九百萬人。
一個人要說有「權力」也就是在投票上只有一千九百萬分之一。
(而且也還真是公投上的意見表達權,不是立法)
人們只會看著你們表演。
就。跟。你。在。選。看。電。視。台。電。影。或。是。Yutube。頻。道。一。樣。
就。跟。你。在。7。11。選。購。商。品。一。樣。
同志在爭取大法官釋憲的時候。我甚至還在網路上跟護家盟的嗆過:
憲法目的是保障人權,如果不讓同志結婚是違反人權自由的,那就算是習俗。
也是違反現代民主憲政的基石。
大法官釋憲是根據這兩條來判斷的:
憲法第7條:中華民國人民,無分男女、宗教、種族、階級、黨派,在法律上一律平等。
憲法第22條:凡人民之其他自由及權利,不妨害社會秩序公共利益者,均受憲法之保障。
(注意:這裡面其實並沒有直接提到「婚姻」二字)
然後就聽到你們一直在嚷著:
不挺我們就是在打壓、歧視……
就是即得利益者、
就是「你們不該怎樣,所以你們才不能結婚……」
就是結構共犯……
然後把所有「你」認為對的東西,全部通通包在一起。要就全接受,要就是歧視。
完全不理會別人的想法,別人的世界,別人的權益。
不好意思,我轉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