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同婚專法周二立院逕付二讀 尤美女:民法

作者: bonix (一切從朋友做起~)   2019-03-04 15:05:45
上一篇才貼完的隔天,就看到更令人震驚的新聞。
剛好有幾個網友回文說什麼:
「先求有,再求好」,「讓幸福盟自己去當修民法的罪人」...
來來來,看一下今天熱騰騰的新聞稿,你們就知道再這樣同志就是坐以待斃!
作者: ah122113755 (1930)   2019-03-04 15:12:00
所以你要表達什麼
作者: NaoSensei (ナオ先生)   2019-03-04 15:26:00
不僅op,而且人家也還沒成案
作者: wayne62 (要的只是不喜歡的權利)   2019-03-04 20:01:00
我原話: 讓萌萌去當 "被迫 一定要直接套用民法" 的罪人不能 錯誤引用 我的話,再拿來批吧!"被迫「一定要直接套用民法」" 我還是 複製貼上 你原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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