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1945年在南朝鮮上面軍事政府算不算GHQ

作者: youtien (恆萃工坊)   2016-05-11 15:27:08
  我不跟你扯任何細節,我只說你大前提的謬誤。
  從頭到尾,你就是預設了一個目的,千方百計想要把事情講成有利於你那個
目的的樣子。這不是學歷史的思維,這不是歷史學的方法,這是訟師的路數。
  歷史學者,在實證的基礎上,要作主觀評價,也是可以的。但是,如果要再
跨一步,把自家的評價作成政治的、法律的原則,要人一體遵行,那就不是學歷
史,而是搞政治、作訴訟。
  你從一開始就是搞政治、作訴訟的,我們叫你別搞也不會有用。然而,歷史
學者碰到不利於自己觀點的事實與論述時,不能迴避,不能強辯,而是要接受,
並且要評量,持那各種論述的人,分別帶有什麼樣的目的、具有什麼樣的能量、
可以達到什麼樣的影響。你必須第一個作你自己主張的質疑者、否定者,挑剔到
底以後,再讓別人來挑剔;最後剩下來一點沒被否定掉的,才可以暫時確定下來
,作為進一步討論的基礎。
  而你做的始終就是要蓋台。古人是怎麼駁斥名家的?煩文以相假,巧譬以相
移,引其聲使不得及其意,繳紛爭言而競後息。你要在自己人同溫層那邊取暖,
浪費生命作負效果的呼籲與活動也就算了;你既要來歷史學的領域找支援找背書
,那你要知道,你的所思所想,所作所為,和歷史學完全是背道而馳的,是危害
歷史學的,是存心利用歷史,而不是尊重歷史的,這便必然招致圍剿。和你政治
立場相近的,一樣要圍剿你。
  不明白這個道理而堅持你的執念,你就是謬種。明白這個道理還繼續興訟、
傳教、詭辯,你就是蓄意流傳謬種。對你這種人我不會作任何諷刺,我也不會跟
你辯論任何細節,我就是直接罵。
作者: elmotze (On my way)   2016-05-11 15:28:00
本人發表之文乃基於事實與合理推論這裡是學術群組的歷史版,不是政治版。
作者: Mohism (墨者)   2016-05-11 15:50:00
這篇說的真好! elmotze 那麼多人反駁你 你要學會聆聽思考!
作者: RollingWave (Lost in the Dark)   2016-05-11 16:38:00
+
作者: okery (葉君秦)   2016-05-11 18:24:00
這篇用字好雅
作者: AlbertSpeer (德國軍備部長)   2016-05-11 20:05:00
大推!!!這傢伙以前就在扯二戰有美國空軍 一堆打臉事實都不理跟我爭論時 我貼一堆實證他都當作沒看見
作者: qlz (())   2016-05-11 20:55:00
推, 一樓就是堅持要在學術版偷渡政治理念
作者: e30901 (穿越45)   2016-05-11 21:03:00
可是你這篇除了人身攻擊之外有做任何有建設性的反駁嘛先不論e版友以前怎樣,也不能這樣就公開指責吧,畢竟就事
作者: Inkthink (墨想)   2016-05-11 22:01:00
建設性的反駁?這邊幾乎堪稱最建設性的一篇了沒看到多少人用多少資料反駁他 他都可以硬扯出一個歪理這表示問題根本不是在資料上
作者: pups914702 (想不起帳號由來)   2016-05-11 22:24:00
了不起
作者: kuopohung ((風之過客)在場的缺席)   2016-05-12 02:32:00
這篇有提出什麼史料或對史料解讀的觀點嗎?主權未定論不只是政治學法律學界有人談,就連台灣史學界也是不少人持這觀點的要駁斥這論點也不是不行,不過不是攻擊發文者態度吧
作者: requiem (Babi Yar)   2016-05-12 06:18:00
自己眼裡是政治,人人皆政治,不如你意即屬謬種。
作者: Inkthink (墨想)   2016-05-12 09:11:00
版主連狀況都搞不懂就跳下來噓文也是一絕這篇指責的可不是未定論 而是e某討論的方式他為了掩蓋自己錯誤的論點會拿出更多錯誤來遮掩在這頁的文章表現得明明白白 誰才政治腦以為是針對未定
作者: monarchist (ドン・キホーテちゃん)   2016-05-12 10:36:00
如此版主 呵呵
作者: discoveryray (chih)   2016-05-12 10:44:00
不管板占位子還有臉出來推文喔
作者: zeumax (煙灰缸裡的魚)   2016-05-12 11:45:00
你看有誰酸過由那貓?雖然他也不常出現是真的,不過好像有屎都他在擦呢~這樣大家不針對你都還真對不起自己~不知道怎麼管理就卸職,如果要引導板風多用點腦袋,之前就講看你只會噓文來處理有問題的,啊有問題就處理,不能水桶就引導嘛!噓文有個屁用,我不是板主我也能噓文啊!
作者: pups914702 (想不起帳號由來)   2016-05-12 17:41:00
好文值得再推
作者: jkdgolden (兼職B-Boy.小鎗)   2016-05-12 19:03:00
推!擲地有聲!
作者: Yijhen0525 (深雪)   2016-05-12 19:30:00
那人只想講他自己的東西而已,講再多也沒用以前基本上就有跟他論戰過,拿客觀事實講也沒用這種人實在不想跟他再多說幾句話,跟這種人討論很累
作者: Hartmann (銀之朔風)   2016-05-12 20:24:00
大推
作者: thegod13 (thedog13)   2016-05-13 17:30:00
好強的一篇
作者: CGtheGREAT (大個)   2016-05-13 17:4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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