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跟你扯任何細節,我只說你大前提的謬誤。
從頭到尾,你就是預設了一個目的,千方百計想要把事情講成有利於你那個
目的的樣子。這不是學歷史的思維,這不是歷史學的方法,這是訟師的路數。
歷史學者,在實證的基礎上,要作主觀評價,也是可以的。但是,如果要再
跨一步,把自家的評價作成政治的、法律的原則,要人一體遵行,那就不是學歷
史,而是搞政治、作訴訟。
你從一開始就是搞政治、作訴訟的,我們叫你別搞也不會有用。然而,歷史
學者碰到不利於自己觀點的事實與論述時,不能迴避,不能強辯,而是要接受,
並且要評量,持那各種論述的人,分別帶有什麼樣的目的、具有什麼樣的能量、
可以達到什麼樣的影響。你必須第一個作你自己主張的質疑者、否定者,挑剔到
底以後,再讓別人來挑剔;最後剩下來一點沒被否定掉的,才可以暫時確定下來
,作為進一步討論的基礎。
而你做的始終就是要蓋台。古人是怎麼駁斥名家的?煩文以相假,巧譬以相
移,引其聲使不得及其意,繳紛爭言而競後息。你要在自己人同溫層那邊取暖,
浪費生命作負效果的呼籲與活動也就算了;你既要來歷史學的領域找支援找背書
,那你要知道,你的所思所想,所作所為,和歷史學完全是背道而馳的,是危害
歷史學的,是存心利用歷史,而不是尊重歷史的,這便必然招致圍剿。和你政治
立場相近的,一樣要圍剿你。
不明白這個道理而堅持你的執念,你就是謬種。明白這個道理還繼續興訟、
傳教、詭辯,你就是蓄意流傳謬種。對你這種人我不會作任何諷刺,我也不會跟
你辯論任何細節,我就是直接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