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1945年在南朝鮮上面軍事政府算不算GHQ

作者: elmotze (On my way)   2016-05-11 16:30:10
※ 引述《youtien (恆萃工坊)》之銘言:
:   我不跟你扯任何細節,我只說你大前提的謬誤。
:   從頭到尾,你就是預設了一個目的,千方百計想要把事情講成有利於你那個
: 目的的樣子。這不是學歷史的思維,這不是歷史學的方法,這是訟師的路數。
:   歷史學者,在實證的基礎上,要作主觀評價,也是可以的。但是,如果要再
: 跨一步,把自家的評價作成政治的、法律的原則,要人一體遵行,那就不是學歷
: 史,而是搞政治、作訴訟。
:   你從一開始就是搞政治、作訴訟的,我們叫你別搞也不會有用。然而,歷史
: 學者碰到不利於自己觀點的事實與論述時,不能迴避,不能強辯,而是要接受,
: 並且要評量,持那各種論述的人,分別帶有什麼樣的目的、具有什麼樣的能量、
: 可以達到什麼樣的影響。你必須第一個作你自己主張的質疑者、否定者,挑剔到
: 底以後,再讓別人來挑剔;最後剩下來一點沒被否定掉的,才可以暫時確定下來
: ,作為進一步討論的基礎。
:   而你做的始終就是要蓋台。古人是怎麼駁斥名家的?煩文以相假,巧譬以相
: 移,引其聲使不得及其意,繳紛爭言而競後息。你要在自己人同溫層那邊取暖,
: 浪費生命作負效果的呼籲與活動也就算了;你既要來歷史學的領域找支援找背書
: ,那你要知道,你的所思所想,所作所為,和歷史學完全是背道而馳的,是危害
: 歷史學的,是存心利用歷史,而不是尊重歷史的,這便必然招致圍剿。和你政治
: 立場相近的,一樣要圍剿你。
:   不明白這個道理而堅持你的執念,你就是謬種。明白這個道理還繼續興訟、
: 傳教、詭辯,你就是蓄意流傳謬種。對你這種人我不會作任何諷刺,我也不會跟
: 你辯論任何細節,我就是直接罵。
(以下是youtien回推文的部分)
:   目的是固化而非檢驗你的執見,證成你正義他不義,搏取話語霸權,教人跟
: 你一起去黨同伐異。這就是有害於歷史學的。在這上面休想玩文字遊戲,大家都
: 是在台灣這幾十年政治惡鬥裡長大的,一眼就能看穿你的意圖。
:   而你就是在作政治動員的準備工作,所以你從根本上就是要被否定,被公幹
: 的。你要在這裡談歷史,行,請用歷史學的態度和方法。什麼才是歷史學的態度
: 和方法,如果上面說得不夠清楚,去讀史學方法論。一條最簡單的就是被批評的
: 時候不要自我辯護,先回去多用幾種方法檢討自己幾遍再說。
這裡是學術群組的歷史版,是用來討論歷史用的。
 閣下對本人若有任何的不滿,可以使用私人信箱。
 像這樣公開指責不但有人身攻擊之嫌,也代表發言者欠缺論據或論點。
 歷史學不管是依年代還是依主題,
 基本上都是用各種方法去對史料作解析,並得出結論。
 當然在討論的時候,不太可能把各種厚厚的史料拿出來一字不漏的陳述。
 因而彼此交換的大多是以各自的結論為主。
 針對同一件事情,由於個人掌握資料程度不同的關係,
 得到不同結論是常有的事。
 以GHQ是否管轄南韓的討論為例,
有板友相信自己從一些零碎資料所得的推論,而指責本人是錯誤的。
 但是根據GHQ SCAP呈給美國戰爭部的文件,
USAMGIK的確是歸屬GHQ SCAP的管轄。
<此段在1945.09~1945.03可能為真, 1945.04~USAMGIK歸AFPAC, 後來歸FEC管轄>
 這個文件相信他並沒有看過,所以他無法作出正確的結論。
 同樣的。討論台灣歸屬的問題,
 因為每個人掌握到的資料程度不一樣,所以得到的結果也會不同。
 有人相信南庫頁島的主權已經屬於蘇聯,
 但是赫魯雪夫的回憶錄則明白指出蘇聯並沒有主權,僅為實質控制。
 同時就國際法的法理去作各種推論,結果也一致。
 既然這樣,用蘇聯擁有南庫頁島的主權去推論ROC擁有台澎的主權,
 在推論的基礎上就是一個很明顯的錯誤。
 要強化自己的主張,最好的方法莫過於提出更多合理的證據。
 用這種號召批鬥的方法試圖把人趕走,並不會讓自己的論點變得正確。
 這只是挖個洞把自己的頭埋進去,然後假裝外面的一切都不是事實。
作者: Lordaeron (Terry)   2016-05-11 16:43:00
好啦,你的扁皇去打官司輸了,你就別再拗了。你是不服的,快拿你的論述去聯合國講,再去美國打一次官司。不就好了。
作者: RollingWave (Lost in the Dark)   2016-05-11 16:53:00
臺灣民政府的那群天兵不就去告過了
作者: zeumax (煙灰缸裡的魚)   2016-05-11 16:55:00
末段是對自己的行為告白嘛?
作者: RollingWave (Lost in the Dark)   2016-05-11 16:59:00
不過要支持原po的論點的話那馬囧軟到連這種美國認證的詐騙法西斯集團都不去抄, 可見臺灣果然是ghq 統治(誤)
作者: zeumax (煙灰缸裡的魚)   2016-05-11 17:01:00
你知道現實嘛?先說你提出的證據是否合理,都無法改變現在臺灣主權是由ROC取得的現況。而否定ROC取主權,只會有另一個聲明主權擁有者中共奪得,而不 會產生一個全新的政治實體USAMGIK甫建立,是因為從大日本帝國剝奪了其對朝鮮半島的主權與治權,所以另設一個軍政部門專門處理,此時此刻朝鮮半島主權未交還給一個受部分承認,確沒足夠權威的朝鮮人主持的政府,理論上朝鮮人未取回完整主權,但日本已經失去對其主權了
作者: youtien (恆萃工坊)   2016-05-11 18:45:00
我沒有人身攻擊之嫌,我就是攻擊你這個謬種。你如果不作謬種,那我就不算罵到你。
作者: randy123 (好色怪叔叔)   2016-05-11 23:18:00
合理? 合一般公眾的理 ,還是合某些人的論述理?
作者: ronray7799 (百變Q葫蘆娃)   2016-05-12 00:37:00
問一句 原PO的國際法是跟誰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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