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清代的御狀不同,宋代的登聞院系統沒有相關罰則
上至官員下至平民,都可以自由投狀
但投狀不代表會受理,受理也不代表會解決
因為無論是登聞鼓院或登聞檢院,都不是真正的司法機構
而更像是一個無所不包的意見窗口
比較類似現在的市長信箱、總統信箱
像dennis版友說的,除了可以申冤,也可以提建議、告密、自薦、批評時政
宋代的皇帝信箱包含兩個部分
一是登聞鼓院,設置一面大鼓,讓人擊鼓告狀,由前代的登聞鼓而來
(可是鼓後來被陳東打破了,不清楚到南宋還有沒有復原)
一是登聞檢院,設置木匣,可以投進訴狀,由唐代的匭函而來
在行政位階上,檢院高於鼓院,兩院之上又有理檢使,由御史中丞兼任
一方面要讓朝廷,特別是皇帝,掌握天下的訊息
因此有些人認為這是唐朝武后告密政策的具現
但另一方面,則是讓心懷不滿的人可以一訴曲衷,表現朝廷廣開言路、察納下情的意思
因此在武后政權結束時,還被繼續沿用
也因為信箱是無所不包,在唐代甚至有專門的種類允許士人投進文學作品,自我推薦
這個現象到宋代開始有一點轉變,可能的原因是投狀人的數量與成分都有大幅增長
在唐代,雖說百姓都可以投狀,目前看到的案例,好像還是以士人為主
但到了宋代,有越來越多的資料顯示平民確實也會利用這個皇帝信箱
政府甚至安排了代書,協助不識字的進狀人寫訴狀
這些平民的意見或抱怨,剛好成為皇帝親民愛民的表現
宋太宗時有人控訴自家奴僕弄丟了豬,皇帝不但親自閱讀這樣的狀子,還下令賠償
並且自嘲連這種事都可以告到我面前。話雖如此,「推此心以臨天下,可以無冤民矣」
這是政治道德的展現
可是政府關心的事,與進狀人關心的事當然不完全一樣
所謂皇帝親覽,當然也是一個迷思
越來越多的人想利用這個窗口,完成自己的事,當然就大幅增加行政負擔
而且處理那些婚姻田土的事情,對中央朝廷沒有什麼真正的幫助
政府的做法是加強審查投狀的內容,設定很多標準,不達標的訊息就會被拒絕
文學作品、珍奇物件不准投進,未經州、縣、路、三省裁定的案件,也不可以越訴
比較尋常的案件投進登聞鼓院,緊急的訊息則投進登聞檢院
一些要緊的訊息允許密封,但即使如此也得加上大綱,讓兩院的官員可以先審核
這裡便有不少進狀人與朝廷的博弈、攻防,一方極力要讓自己的狀子更容易被看到
一方盡可能減少莫名其妙的、浪費時間的狀子
這個現象到南宋晚期還是如此
回到原PO的問題,告的狀到底有沒有效,又會不會被懲罰呢?
一般而言,不符合規定的狀子,就是不受理而已,不會再懲罰投狀人
不過有一種情況例外
那就是投狀人內文不符:文件大綱寫得十萬火急,結果內容根本雞毛蒜皮
至於效果,一如前文所言,這不是一個真正的司法管道
也沒有規定一定要有判決
兩院收接到的文書,程序上由內廷批出,交各部審核,然後可能會回應或歸檔
不過這也沒有保證一定會被解決
南宋晚期的劉克莊擔任登聞檢院的主管
曾不無苦澀地說到,即使經過內廷簽發出來的狀子
也只是成堆放在政府部門,沒有人在乎
最後一個很現實的問題是,跑到京師告狀很花錢
而據說投狀進登聞院的手續費也相當高,或許也因此讓投狀的利用率減低
現存的一些周邊材料,都只說這些人是民,但是富民或窮民、離京師的遠近,都未知
現在看不太到南宋後期的投狀人紀錄,所以一時之間很難說這些人的社會背景如何
但可以推想還是經濟條件比較好的人
從這個角度來說,宋代政府並不關心身分的僭越,以民告官看似無所謂
也很努力經營君民一體、上下無間的形象
但未嘗不是另一種漠然
當然你也可以試著論證,州縣與路的架構,更有利於避免地方官壟斷案情
如果地方的機制已經可以處理了,何必到中央打官司呢?
對皇權與君民關係的想像、地方司法體系的實況,以及現實的經濟考量
可能都導致宋與清越訴現象的差異
但還是要說,現在沒有真正的宋代登聞院狀子留下來,所以討論還是有很大的限制
至於非正規管道的抗議,紀錄是有一些,朝廷的回應也不一樣,不過就只能另篇再說了
※ 引述《yduiy (奶茶)》之銘言:
: 清朝的告御狀案例好像比較多,像是楊乃武與小白菜案就有平民告御狀的案例
: 但是這案子背後似乎也有楊家動用一些關係與皇室與地方勢力爭執的因素才有得辦
: 而且清朝告御狀好像被視為一種冒犯,雖然可能不用滾釘床,但是至少要罰棍
: 至少要經過幾級幾審才能定死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