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見] Youtien:質問規則實施細則

作者: youtien (恆萃工坊)   2017-07-20 14:34:32
  經過一段時間的討論,我決將政見縮減到一條。除此之外,一任板友繼續以現
行板規與習慣進行交流。
  這一條就是「質問規則」。
1. 增設發文類別「質問」,格式如下:
  [對象]:(出現在本板的ID,至少一個)
  [事由]:(說明問題所在)
  [要求]:(提出要對方回覆的事)
2. 「質問」文貼出一小時後,其對象ID進入「被質問狀態」,在回覆該文之前,
  不得在本板發表或回覆其他文章。考慮到被質問者可能與質問者同一時間發文
  ,故設一小時緩衝時間。
2-1. 如果被質問者在回覆質問前在本板發表或回覆其他文章,板主應逕行刪除之
   ,並勸告前往回覆。
2-2. 如果被質問者在回覆質問前在本板其他文章底下推文,該文作者得逕行刪除之
   。若屢犯不改,得聲請板主予以水桶處份。在此情況下被水桶者,得請他人或
   板主代貼其回覆,回覆質問後即解除水桶。
3. 被質問者回覆質問後,即解除被質問狀態,得如常發言。
3-1. 若原問者對回覆不滿意,得繼續質問。
4. 被質問者在回覆中,亦可提出質問,對象除原問者外,亦可為其他ID。
5. 決裂規則:若問答雙方進行至少一次問答(甲問乙-乙答甲並反問甲-甲答乙)
  後,被質問者判定雙方無法繼續進行討論,得宣告決裂,經原問者同意決裂,得
  結束對答。
5-1. 若原問者不同意決裂,得聲請板主介入裁決。
5-2. 板主裁決決裂有效,得規定七日之內板上不得再出現同類質問。
5-3. 板主裁決決裂無效,則被質問者維持被質問狀態,板主宜協助質問者廓清問題
   ,敦促回答。
  請大家給予意見。
作者: oda2007 (史密夫決戰史密妻)   2017-07-20 15:08:00
我覺得不如實操一次,現在似乎都是往捉字虱的方向去。
作者: youtien (恆萃工坊)   2017-07-20 15:13:00
可以的。應該如此。
作者: oda2007 (史密夫決戰史密妻)   2017-07-20 16:08:00
我隨便寫了篇東西,作演練之用。請看我發的那篇。
作者: hanhsiangmax (陪我去台東)   2017-07-20 21:40:00
喔喔喔有心有推!不過版主可能會很累XD
作者: ajqk (天冷)   2017-07-21 03:13:00
就算上法院都不一定要鳥對造的主張質問 這個版憑什麼?
作者: youtien (恆萃工坊)   2017-07-21 06:01:00
憑眾多曾經認真討論而被輕蔑嘲弄的板友的深重怨憤。
作者: hanhsiangmax (陪我去台東)   2017-07-21 15:32:00
支持!
作者: ajqk (天冷)   2017-07-21 18:24:00
所以你因怨憤而使用強制手段侵犯他人不回答的權利還有另文回覆或另外開話題的權利 就一定強制要理你的"質問"
作者: asdf95 (K神我們巴西見)   2017-07-21 22:25:00
反正在糟也沒有比現在糟,不如一試
作者: youtien (恆萃工坊)   2017-07-22 11:35:00
不是「我的」,它也可以是你的。你的!你的!你的!
作者: awakim (阿瓦金)   2017-07-24 14:20:00
多少板友都在工作了,哪有那麼多時間在作論辯
作者: youtien (恆萃工坊)   2017-07-24 16:58:00
沒時間就慢慢來嘛,十年後再回文,或拖到我下台都不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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