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維基百科上最通俗的定義,殖民(colonialism)的意思是:
Colonialism is the establishment of a colony in one territory by a political
power from another territory, and the subsequent maintenance, expansion, and
exploitation of that colony. (殖民即殖民國在其他領域上建立殖民地之行為,以及後
續保持、擴張、牟利於該殖民地之行為。)
殖民地的定義:
a colony is a territory under the immediate political control of a state,
distinct from the home territory of the sovereign. (殖民地為處於主國境外但在
主國直接政治控制下之領土。)
除此之外,常見的殖民地性質還有:財政、國防、經濟上不能自立。
十七到十九世紀,殖民的通常模式稱為重商主義(mercantilism),也就是說殖民地在母國
的政經體系之中處於被掠奪的地位,而母國處於受惠地位。而為了反制殖民地的反抗,則
必須以法令的方式限制其自主性,而法令的基礎無非是軍事及母國的經濟能力。
舉一個例子,比如印度在十九世紀正式被英國殖民。印度當地的人民從事生產,對外貿易
限制出口到英國,進口只能自英國進口。因為英國的工業進步,所以印度被限制在出口原
物料的地位,而原物料到英國之後加工,再度賣回印度。這一切都是政策規定,印度不得
自主。因為印度的原物料限制出口到英國,需求降低,原物料價位相應也會降地。因為印
度只能自英國購入成品,所以英國的商品需求便會增高,所以成品價位也會相應抬高。在
這種環境下,英國楚瑜絕對受利的地位,印度處於絕對不利的地位。為了防治印度人造反
英國曾源源不斷的向印度派遣軍隊,意旨就在維護這種不平等不自由的經濟關係。印度的
稅收,分文不能自為處分,悉聽英國人組織的政府使用。
這叫殖民。試問清廷治台,有無此種政策?若說清廷禁海、對外封閉,那是全國都對外封
閉。清廷治台有派遣的官吏,但沒有聽說台灣人不得應舉或受派到大陸省份治理。至於台
人治台,則因為迴避籍貫的原則所以不能,舉國相同。
例以台灣的政治、經濟、財政的方式地位與大陸都相同,應以台灣為本國是,以為殖民地
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