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裡說明一下(我早上有查過行政救濟法相關上訴規定)
就是說PrinceBamboo違反板規是一回事,這個是版主可以判決的
以及說youtien判決是另一回事,這個是可以送組務處理
是不能兩件事打包成一件轉送組務的,能送組務的只有youtien判決
(兩件事打包為一件事,這樣移送組務可能會有一事不再理的問題)
(這是因為ilha上訴到組務之後刪文,等同撤案,
撤案後人身攻擊那部分若小組長要下判決的話會有一事不再理問題,
但就youtien判決因為是違法判決,
若按照法理來說是沒有這問題
只是說ptt規定是到小組長頂多群組長層級,所以沒有撤不撤案的問題)
所以只能我親自處理
再者,人身攻擊的當事者只有PrinceBamboo以及eunacat兩人,其他人都不是
該迴避的只有PrinceBamboo版主
不管我對法條法理的理解是否有誤,但以下改判絕對是符合法理
進入正題;
受理eunacat檢舉
● ★ m57 4/30 winwoeld □ [公告] 檢舉置底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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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代碼(AID): #1HVzWso3 (historia) [ptt.cc] [公告] 檢舉置底文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istoria/M.1367332918.A.C83.html │
│ 特殊文章,無價格記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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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unacat: #1PwW-xj6 (historia)板務PB 10/21推文人身攻擊違反板規10/21 07:26
→ eunacat: 2C-210/21 07:26
→ eunacat: #1PwaPpzb (historia)y板主公告已有板規不按板規辦事請撤10/21 07:29
→ eunacat: 銷改判10/21 07:29
1. PrinceBamboo版主理應迴避
2. youtien的判決讓人判斷他無法按板規判決
3. 因此受理
判決如下;
●14948 4110/21 youtien □ [公告] 請Princebamboo注意措辭
┌─────────────────────────────────────┐
│ 文章代碼(AID): #1PwaPpzb (historia) [ptt.cc] [公告] 請Princebamboo注意措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istoria/M.1508525683.A.F65.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415 Ptt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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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篇違反板規
二、板規
二A.關於個人發言形式
2.禁止對板友進行人身攻擊。
禁止侮辱任何民族、宗教。違反者水桶二週,若情節輕微者或初犯 警告一次
累犯(累犯追溯期為一年)水桶三個月
因為違背板規(包括拒絕適用板規,而且明顯偏袒),既有的板規為違規三個月,
判決違法,
處以撤銷違法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