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saltlake (SaltLake)
2018-01-23 19:56:00粗略地說 除非用老共打土豪分田地且把有錢者貶為黑五類等等的 否則一般不管啥制度 有錢的就是比沒錢貨錢少的有優勢 要不然人們努力拚搏一生賺錢是傻了嗎?所以單就任一制度去挑眼批它說有錢人在此制度更有力這種批評無意義 至於有勢力者 這個就比較複雜 用勢力在公家補助升學或公務升等中謀取自家利益 這可謂不當理由在於公家的錢不應被權力者私占 但若是在私人組織例如全無公家資助的學校或機構(如公司) 某些權力者要拿特權啥的 那涉及這些私組織組成人的私人契約約定原則上應以私人契約約定為主 簽約人群自己去搞定 弄不攏才由公家亦即法院根據私人契約去解釋來裁決紛爭而不是無視私人契約等等一昧由公權力任意介入私人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