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aresjung (OTU GSAWAKKWA NNE GI)》之銘言:
: 依據「沒簽名就不存在」的慣例,
: 中美實際上沒有建交,
: 他們兩國唬爛大家而已。
: 恭喜台灣,賀喜台灣啊。
中美建交公報的定性,
按照王勇的論文與C版友主張是條約
但是Lu版友認為不是條約
縱使定性為條約有爭點
不過認定為外交關係中的協議是沒有問題的
所以並不會有「沒簽名就不存在慣例」適用之處
C版友主要的問題是他想說明條約定性的理由,
1.愛琴海大陸棚:不需要起訖日期
2.卡達與巴林海洋劃界:文件不需要雙方簽名
都缺乏國際法的論據,可能是基於理解錯誤或引用空集合
在戰史版carsen與C版友的論戰也可以看到
C版友對於1卡車車皮載重量的估計比較隨興點
這些問題其實都跟意識形態無關
而在於立論基礎過於空浮,沒有辦法嚴格地被史料實證給檢驗
如果不收收斂下語氣
那自然大家都會爭來吵去流於意氣
也是幾個版面上的老現象了
很沒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