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dharma (達)》之銘言:
: 標題: [請益] 敏感史料證據不被銷毀?
: 時間: Fri Apr 27 23:27:17 2018
:
: 白色恐怖、228、黨產...
:
: 社會大眾要求政府機密檔案必須公開解密
:
: 例如國史館、婦聯會...要公開史料明細文檔
:
:
: 可是如果真的有敏感資料
:
: 當年執政者和相關人士
:
: 早就應該把資料全部銷毀
:
: 為什麼要留到將來讓自己或子孫有把柄被調查
:
: thanks
這其實在開相關歷史會議的時候就有討論過資料解密的問題,
其實能把資料解密的不是制度而是人,人與人之間總是有鬥爭的,
通常機密資料能夠公布成功是政治鬥爭或者革命下的產物,
就好像俄國共產黨公布帝俄時期的資料一樣。
在戒嚴時期是人治為主的法治社會,
但是如果今天你把黑歷史資料在非法情況下全部銷毀了,這反而卻落入了政敵的把柄,
在江湖你上位,就少了一個位置,其他人就很不開心,看到你有把柄了,
不鬥倒你讓整個體系活水起來怎麼對得起自己呢?這是屬於積極型的政治鬥爭。
另一種就是消極型的政治鬥爭,就是我不願意幫你背書,造成我自己的麻煩,
假如你身為某個高位銷毀了自己的黑歷史資料,總有一天你退休了,
別人接替了這個位置,看到要交接的資料有一部分被銷毀了,
那個人的反應一定是你在挖洞給他跳。他當然會為了保住他的烏紗帽而站在你的對立面,
說不定還因此從你的政敵之中得到更多好處,何樂而不為呢?
另外還有銷毀資料的執行面問題,如果你是下屬或者是同級單位,
你的長官或者同事突然叫你做一件非法的事情,
叫你銷毀某些資料或者核定銷毀資料的碎紙機帳單,你會因此乖乖銷毀或者核定嗎?
還是為了自己的生命、財產、官位的安全著想,立刻反水爆料,
讓你的政敵藉此機會鬥倒你,大多數人都是選擇後者,就像是之前花蓮善款的爆料,
就很像是負責執行的下屬覺得這有問題,但是我頂不住長官壓力,
我要來個大爆料讓大家讓長官轉彎是一樣的道理。
因此最好的解決方式並不是銷毀,而是資料泛黃蟲蛀和資料實際只存在目錄上,
當過兵的都知道高裝檢就是讓多餘的東西消失,同樣的身為高官的你,
知道這些資料是你的黑歷史,但是於法你不能銷毀他,
你可以將這些資料的名稱留著簿冊清單上面,
然後把這些資料搬到某一個不知名的破爛倉庫裡面去了,
就讓大自然幫你把你的黑歷史資料給予天然銷毀。
這樣你對政敵、接替你的位置的人甚至是下屬都有比較好的交代。
甚至往後的接替者可以說我知道有這個東西,但是因為年代久遠不知道東西在那裡,
無法調出來,甚至你可以把這些黑歷史資料變成絕對機密(30年後要解封)、
極機密(20年後要解封),要解封的時候,找一下在那個位置上的人,
那通常是你的學弟,跟他吃個飯,給他一些好處,讓他再延長一次的20-30年,
然後你就可以高枕無憂的去見老蔣了,等到你的黑歷史資料公布的那一天,
你大概只剩下骨灰了,公布又何如?
:
:
作者:
godivan (久我山家的八重天下無雙!)
2018-04-28 09:54:00花蓮的問題 其實...恩,你注意有段時間的新聞就知道了
其實不過就是當時的歷史發生這種事很正常,但是後代的人就硬加註解把歷史攪黑洗白。民國40~90年的教育在課本上學美國史觀批鬥共產黨跟反國家者覺得反對獨裁很正常,等到真正在看歷史文本時就覺得自己過去好傻好天真只拿一個原則就拿來解釋一切,因為真正的歷史可沒那麼多陰謀,可是眾人的各自的想法混雜在一起就會讓事情朝向每個人都不願意想的方向前進。
作者:
slcgboy (艾羅米)
2018-04-28 11:02:00以這個說法來看 副聯會肯定很急 急到必須親自動手甚至不惜光天化日下直接動手銷毀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