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歷朝官司流程大概情形

作者: saltlake (SaltLake)   2018-11-18 20:03:47
現在我國司法有一二三審,對於前第一級的判決結果
不服,人民可以自由在時限內上訴到第二審。但是想
上訴到第三審,必須對前審的判決提出法律上的問題

那古代各朝代呢? 最基層的縣官審判之後,人民不服
可以自由一路打到御前官司嗎?
另外,中央最高審級就竟是刑部還是大理寺? 清末民
初由大理寺改制的大理院似乎是我國如今的第三審級
最高法院。那刑部又算如今甚麼單位?
似乎以宋元為界,之前大理寺管案件最高審判,但是
刑部有複核權,不滿將案子發回大理寺。宋元後的明
清則反之,最後審的是刑部,再由大理寺複核。
作者: Houei (金山好吃粥,伸!)   2018-11-18 20:34:00
《通典》:"諸犯罪在市,杖以下,市決之。應合蔭贖及徒以上,送縣。其在京市,非京兆府,並送大理寺。諸決大辟罪,在京者,行決之司五覆奏;在外府,刑部三覆奏...諸決大辟罪,官爵五品以上,在京者大理正監決,在外者上佐監決,餘並判官監決"
作者: gary76 (gary=yrag)   2018-11-18 22:29:00
馬親王好像有寫過一篇關於明代打官司標準流程的文章
作者: hizuki (ayaka)   2018-11-18 23:18:00
講地方風水的那篇
作者: EDGELEO (平先生)   2018-11-19 22:57:00
樓上說的是婺源保龍那篇吧?
作者: leptoneta (台湾高山族自治区书记)   2018-11-20 11:01:00
你知道台灣法院和司法院/法務部的差別嗎
作者: exporn (fuxkme)   2018-11-20 17:49:00
檢察系統有一個頂頭上司叫做檢察總長總長通常不會甩部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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