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19世紀以前,許多國家選舉權受到諸如財產及血統等身分限制
如1832年之前英格蘭有選舉權的人約5%而已
以今日的立場來看,這無異是寡頭制的一種形式
這時問題來了,在之後的日子裡,掌握權力的少數人或者說寡頭
包含符合參政權的富商們,他們為何願意逐步放權乃至後來的普選?
這些具有政經實力的少數人難道不約而同的違反自私的本能嗎?
如果是王室或君主,或許還要擔心底下的人推翻他
但是這些寡頭們擔心的是甚麼呢?
這些富商或貴族或其他有權有勢的人,聯合起來尚可架空甚是推翻王室
面對政經實力薄弱,知識水準較低的普通平民理應也能壓制才對
所以為何後來會發展到普選呢?
莫非真的是因為特權階級良心發現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