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錄自之前在維基百科周朝寫的東西
公、侯、伯、子、男本來都有各自的意義,是意義延伸才逐漸與爵位有關。其爵位體系一開
始也不是同一個體系[ak]。
公與伯屬於西周中央朝廷官職的級別,尊稱公的官員大多是師保等級,尊稱伯的官員則是次
等的司馬、司工等卿士。而伯本義為兄弟之長,意義延伸為宗氏之長和國君。而子原本是強
調嫡子地位,並藉此成為宗族首領甚至是一國君長。
侯男屬於「侯甸男」的地方諸侯體系,侯負責駐衛、視察、管理邊境領土,而男次一等,可
能是侯、伯等所委派,協助侯管理邊境領土。而不是周廷同一體系方國蠻夷君長,比較強盛
需要友好的方國君長稱伯,而歧視外族蠻夷君長則貶稱子[ak]。
所以可以發現,西周王朝中的大臣都稱公,如周公、召公。畿內諸侯多稱「伯」,如芮伯、
鄭伯等。畿外諸侯多稱「侯」,如魯、衛之君稱魯侯、衛侯。當諸侯去世時,一律尊稱公[2
99]。總之,周朝應該有爵位、等級之分,但絕不是五等爵制,其詳細內容還需要繼續研究[
2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