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Aotearoa (長白雲之鄉)》之銘言:
: 如標題
: 清代派至臺灣的官員,素質似乎不是很好
: 才有如下記載:
: 《清實錄》康熙六十年八月 庚辰
: 臺灣府文職官員、平日並不愛民、但知圖利苛索。及盜賊一發、
: 又首先帶領家口、棄城退回澎湖。殊屬可惡。
: (這是在說朱一貴事件的情況)
: 《清實錄》乾隆五十二年十二月 庚戌
: 諭、福建臺灣府、孤懸海外。遠隔重洋。地方遼闊。民情刁悍。無藉奸徒。
: 往往借端滋事。皆由地方官吏。任意侵婪。累民斂怨。而督撫遇有臺灣道府
: 廳縣缺出。又以該處地土豐饒。不問屬員能勝任與否。每用其私人。率請調補
: 。俾得侵漁肥橐。所調各員。不以涉險為虞。轉以調美缺為喜。到任後利其津
: 益。貪黷無厭。而於地方案件。惟知將就完結。希圖了事。以致奸民無所畏憚
: 。始而作奸犯科。互相械鬥。甚至倡立會名。糾眾不法。遂爾釀成巨案。
: (這是在說林爽文事件的情況)
: 《答王素園同年書》 徐宗幹 道光二十八年 任 按察使銜分巡臺灣兵備道
: 各省吏治之壞,至閩而極;閩中吏治之壞,至臺灣而極。
: 我查了一下,清代派至臺灣的官員,與閩浙總督、福建巡撫兩者有密切關係
: 由督撫揀選文官赴臺灣就任,而出現乾隆說的「用其私人」與其弊端
: 我想問的是,
: 官方有採取什麼措施來提高派至臺灣官員的素質或是防止弊端嗎?
1.提升官員素質曾經有個制度
因為大家都覺得來台灣是屎缺 都不願意來
民風強悍 好鬥 有凶猛的原住民 有海盜 有疫病
捕盜可以升官 但是海盜打不贏 打原住民沒功勞
民變或械鬥又算是你的錯 所以很難搞
清代當官一任三年 來台官員一年半就算滿任
用雍正七年開始這個制度
官員開始任期之後第一年 單獨管事
之後六個月 福建派繼任者過來一起協辦熟悉政事
六月期滿 官員回唐山繼任者開始任期
這有甚麼好處呢? 三年一次才能經歷大計 選拔是否升官
他們一年半就可以接受選拔
待的時間短出包機會也縮短
好的人才願意來
所以實際上官員在台灣停留的時間只有兩年
前半年跟前任交接 實際管一年 後半年跟後任交接
不過雍正八年覺得這樣太爽
就改為 實際管兩年 其後半年派員交接
所以來台時間 實際上還是停留台灣三年
實際上有改跟沒改一樣 只是皇帝收回成命的黃金下台階
這個「實際留台三年制」一直延續到清末
「吸引人才計畫」只實施了一年
2.關於防弊就是巡台御史制度
不過成效也不好 甚至本來的防弊官員成為弊案主角
這個主角是巡台御史六十七(看名字肯定是滿人)
福建巡撫周學健上奏 之前派員去台灣買米
結果地方官員亂搞 不只強收米糧造成米價高昂
還趁米價高昂私賣獲利
御史六十七應該拿了地方官的好處上奏說沒這回事
乾隆大怒 有弊端不上奏已經失職 出事還幫忙掩蓋
下詔責備了一番
第二年就被查出歷屆巡台御史都有跟各州府固定拿錢
怪不得幫忙掩蓋
: 如果有,似乎也成效不彰?
相當不彰
: 一直到割讓給日本為止,似乎沒有太明顯的改變?
: 連清朝統治最後期的1888年,還出現施九緞事件這種大規模民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