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大仲馬寫的三個火槍手為例,描寫十七世紀的狀況,可窺知
當時歐洲權貴家對於兒子的培養,長子繼承老爹爵位和家業。
其餘諸子就看老爹遺囑有提到而能分些家產,其餘就得靠自己
打拼。不過老爹生前也會規畫長子以外諸子去學習或投入不同
事業。常見的一個選項似乎是讓他們出家當教士,以培養家族
在神界的勢力。所謂繼承家業不外乎老爹是醫師律師銀行家等
上流職業,那長子自小就會被爹往那方向打造。這種模式到了
大仲馬自己身處的十九世紀似乎依舊。比方說我們在描寫十九
世紀美國南北戰爭的亂世佳人電影中大致仍可看到上面那種模
式。
但是讓長子外諸子出家往教會發展,何時衰弱下來? 至少二
十世紀應該顯著衰弱? 畢竟歐美社會顯著世俗化,教會的影響
不能和更古時候比?
那麼權貴家的女兒呢? 在亂世佳人描寫的十九世紀,似乎讓
女兒找個權貴家公子哥嫁了仍是主流? 所以養女兒的方式就是
培養淑女談吐與氣質? 要讓她們學一些管理和會計或簿記方面
以便日後協助夫家管家嗎?
歐美權貴家的主流養女經,何時放棄上面那種嫁好人家,而
改成讓她們學各種專業日後投入社會自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