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前一篇。
那麼,省政府/行政院美援會/美國經合總署的反應是什麼?
這是整件事的關鍵,我們先看李應鏜傳記怎麼寫。
1950-01-26 命運之日?
https://i.imgur.com/JskKNVY.png
看完八成會有三個印象
A. 美國是主角,接受李應鏜的請願,派人勘查西螺。
B. 省政府似乎見情況不妙(這下得負責續建大橋),秒擱置續建案。
C. 好險有李應鏜,兩週後(二月中旬)向大魔王蔣光頭據理力爭,挽救了續建案。
我要提出兩個反論:
一.當日(1950-01-26)勘查西螺的主角到底是誰?
從聯合報在1953-01-28的報導看來
https://i.imgur.com/erBFsKT.png
A. 省政府是主角,無論一同勘查人士有誰,帶隊的是省政府的廳長/處長。
B. 省政府勘查後,開始規劃經費來源,可見贊同續建案。
不過我承認,該報導是三年後的介紹,不是一級史料,所以...
二.當年省政府到底怎麼回覆省參議會的議決?
下圖是李應鏜傳記所引用公文的原件
https://i.imgur.com/7qOCn30.jpg
首先,傳記弄錯公文日期。真正日期是1950-01-25,
且是省參議會"收到"回覆的日期,而不是省政府"發出"回覆的日期。
其次,省政府明明說等籌足經費,就會續建,傳記偏偏扭曲成擱置。
此刻,是不是有板友在想:哎呀,那就是婉拒啊,那就是擱置啦~
諸君!我最大的爆料在這裡:傳記拿錯公文!!!
前面提到1949年底,省參議會接受請願,議決送省政府辦理西螺大橋續建,
並建議洽商美援會 (行政院美援運用委員)。
省政府收到對應的省參議會之公文是
1950-01-18
https://i.imgur.com/Hfqar2Y.jpg
注意內文有"美援",公文編號是"O一O六"
提醒:
一週後,省政府帶隊(可能有美國經合總署一同)前往西螺。
省政府真正的回覆公文是
1950-03-15
https://i.imgur.com/Hdl5Jtb.jpg
注意內文有"美援",公文編號是"O一O六"
更注意內文明確說正在與美援關係方面洽商中。
結論:
從一級史料來看,省政府收到省參議會的請願,從善如流,開始實際規劃。
就算李應鏜不經由蔣緯國去找老蔣,續建案也會走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