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覺得類似研究都是下了一番苦功,值得尊重。
但一些用詞邏輯透露出的史觀與其中矛盾之處,
我還是想點出來一下。
※ 引述《Aotearoa (長白雲之鄉)》之銘言:
: 林爽文事件深層起因:利用內在矛盾的心機布局
: 林爽文事件發生在清乾隆51年(1787年1月16日),表面上,看似是幫會不滿官府統治(或
: 欺壓)而起事造反,率領武力攻占城池、殺害官員。
: 林爽文從臺中近山起事,勢力一度掌控幾乎整個臺灣西部,招致清廷下重手鎮壓平亂。但
: 若更深一層剖析就會發現,事件背後其實深埋著各種複雜因素,包括人群之間的對立衝突
: ,以及統治權力的介入操弄。
深層起因就是隨著漢人繁衍擴張占地,勢必與原住民(生番)衝突,
清廷的立場初期是一種息事寧人的隔絕政策,
問題是禁不住底層為了實質利益的行事。
怎麼就成了心機布局呢?
心機立下政策叫你不要越界?
再心機追認把你納入統治?
如果真有心機,那這心機恐怕是針對原住民的,
在麻痺對方的情況下侵占其土地。
: [要理解清代民變的脈絡,清廷在臺灣實施的「三層制」治理策略是核心關鍵!]
: 所謂的「三層制」,就是清廷在乾隆中葉(約1760年代)建立的「三層式族群空間體制」
: ,在土地上劃下界線,把在臺灣生活的人群切割分治。
: 三層制的最外層沿海平原是從大陸來臺開墾的漢人,內陸山區則是當時被稱為「生番」的
: 高山原住民族。兩者之間沿山地帶,夾著漢化較深、官府控制程度較高的平埔族「熟番」
: 。為了因應邊界(隘口)防守人力不足的問題,官府遂動員熟番負責守隘、護衛軍工匠等
: 任務。
: 清廷治臺初期經歷一波內亂洗禮後,地方勢力成了北京朝廷的心頭大患。為了避免移墾漢
: 人在臺灣勢力坐大,清廷採取「分而治之」策略,設下諸多管理規範。三層制在建立之初
: ,便是要讓漢人和原住民勢力彼此牽制,用人群間的「內在矛盾」施行國家權力的統治。
這邊說切割分治,
問題是清廷根本沒法控制生番,
漢人與生番之間的關係叫做內在矛盾?
這是用現代台灣視點回頭看產生的謬誤吧。
用現在台灣的國族認同,
來想像當時他們自然能夠和諧相處嗎?
如果不隔絕,結果就是漢人拓墾速度更快,
原住民跟漢人對抗更激烈而已。
: https://i.imgur.com/T9IGDTo.jpg
: 三層制劃下的地界經過多次變遷。自康熙61年立下界碑到19世紀的隘線可發現,
: 漢人勢力逐漸往山區逼近,導致熟番與生番的土地逐漸限縮。為了保有辛苦開發
: 的土地田產,原住民族與漢人之間的衝突隨處可見,也成為清廷用來牽制管理人
: 群的手段。
: 圖|研之有物(資料來源|柯志明)
: 沿山私墾勢力崛起!擁武自重成清廷眼中大患
: 三層制的區隔措施主要是「挑溝築牛」用「土牛溝」劃下地界,禁止漢人越界到原住民土
: 地開墾,並把居間的沿山地帶劃為專屬熟番的夾心層。
: 然而上有政策、下有對策,一來,土牛僅是高約2公尺多的土堆,原本就沒有阻隔效果;
: 二來,忙於守隘的熟番需要勞動力幫忙耕作收租作為口糧、漢人移民則需要土地收益維生
: ,雙方一拍即合,守邊者公然「監守自盜」;三來,不少漢人會假藉軍工匠名義出界,伺
: 機開墾界外土地。
這裡試圖把生番熟番混為一談是故意的吧,
漢人耕種熟番土地並且繳租,這是法律認可範圍,
後續並產生了實質占有土地與追認交易,這是另一條線。
但越界拓墾這是完全違反一開始分界理由的,
把這兩個情況混淆,產生一種既然種熟番土地合理,
因此拓墾也差不多,幾乎是刻意誤導了。
然後他再用一種,守邊者監守自盜的理由來分擔責任,
守邊者是熟番,他自己土地都沒空種了,會跟你去外面拓墾嗎?
就算有所謂的放人過界,那不就是因為漢人很想出去而已嗎?
所以自盜了什麼?
: https://i.imgur.com/rd9Whla.jpg
: 漳州(紅)、泉州(紫)、客家(藍)社群,
: 在東勢角、樸仔籬界外私墾的相關位置圖。
: 圖|研之有物(資料來源|柯志明)
: 這群遊走在界線內外的漢人,在無政府的三不管地帶,為了獲利和安全考量,往往會自我
: 武裝,久而久之發展出類似幫會的「準軍事組織」,在利益發生衝突時也常透過武力解決
: 。
: 林爽文部眾就是這種情勢下的產物,這股新興的沿山界外私墾勢力逐漸壯大,也埋下日後
: 失控的種子。
: 「劃界遷民」政策變調,埋下官民衝突導火線
: 林爽文事件從規模與期程來看,稱得上是清代臺灣最大的民變,在民間小說中,這段歷史
: 總被描寫成「天地會反賊對抗朝廷」,但實際上,清廷自己卻把整起事件歸因於「劃界遷
: 民」政策的失敗。
: 乾隆皇帝自己的檢討是這樣的:
: 自近年楊景素議立界限之後,將界外良田美產轉畀生番;
: 生番不事耕種,內地無業游民竊渡偷墾,地方官諉之界外,不復稽察。
: 於是,奸匪尤易藏匿。(欽定平定臺灣紀略:53)
: 原來在林爽文事件以前,不少漢人鑽法令漏洞越界私墾,不只成為稅賦黑數,也常因利益
: 糾紛而引發衝突,清廷從經濟與社會治安兩方面來考量,終於不得不開放界外准墾。原本
: 「地下經濟」的瞬間合法,卻嚴重衝擊私墾勢力的既得利益。
: 要知道,這群人一直都在法外灰色地帶討生活,不熟悉體制內的遊戲規則,原本缺席的國
: 家勢力一旦介入,私墾勢力當然無法和那些與官方關係良好、有財有勢的傳統精英抗衡。
: 「這就是乾隆皇帝所謂的『弄兵之漸』!」柯志明說:「民間力量對於國家的介入感到忌
: 諱,而國家又將這些民間力量視為威脅。當政府試圖解散這些組織,甚至捕殺領袖時,武
: 力衝突成為必然。」
這裡發明了一個私墾勢力與傳統菁英對抗的關係,
難道他覺得非私墾勢力下的非傳統菁英都默默站在私墾勢力一邊嗎?
當時真正自然的分界只有族群關係,
就算以私墾勢力為畫分,該對應的也只是非私墾勢力。
越界拓墾本來就不是合法行為,
為什麼會講成好像違法應該獲得補償一樣,
你違法又抗法的人,和守法的人擺在一起,
對後者來說你是搭便車+既得利益者,
你不服從清廷對你強加的秩序,
卻要動員已經接受並相安無事的來跟你冒險,
這才是兩邊基本利益考量的差別,而不是傳統菁英的問題。
所以拓墾者想反抗搞事,卻難以動員原本界線內的人,
界線內的人跟清廷聯合,變成義民打拓墾者。
然後又刻意發明一個拓墾者只是因為有武力,懷璧其罪,
阿難道界線內的人沒武力嗎?
沒有的話怎麼抵抗林爽文進攻的。
但以台灣械鬥的歷史看,本來就普遍有自我武裝,
只是拓墾者的武裝可能會更完備,更有組織能力。
。。
我來講的話會是,
隨著承認拓墾,試圖合法化,
官府勢力伸手進來,這對於拓墾勢力的底層民眾本來或許能接受,
但對於其中領導階層來說是重大損失,或者會被針對,
於是他們利用拓墾建立起來的威信與組織能力,發動一波起事。
雖然初期突襲清廷成功,
但他們根本無法團結整體台灣漢人,
所以他只能以族群為軸線,爭取漳州閩南人,
打的則是其它漢人族群,
結果就是後續這些人組成"義軍"跟清廷的鎮壓軍合流。
: 在乾隆後期至嘉慶年間,建立了「權變部署」的統治原則。在幾個「秘密奏摺」中,可以
: 窺見清廷官方的態度:
: 臺灣地方向分漳、泉、粵三庄,伊等類聚群分,遇有事端,彼此轉得互為牽制。
: ……該處民情不睦,亦只可聽其自然,……此意該鎮道惟當默存諸心,又不可使
: 漳、泉人知覺,轉啟朋比為奸也。
: 設使三籍聯為一氣,於海外要地,轉非所宜。猶幸黨類區分,各不相下,遇有莠民
: 滋事,其異籍之人,必為義民,與之樹敵。
: 奏摺中的內容用白話來說大意是:
: 臺灣人民自行分群、彼此鬥爭,雖然應禁止過分的仇殺相攻,
: 但沒必要消弭敵對態勢,發生事端時才能讓各勢力相互牽制。
: 此計謀不要讓人民知道,以免他們團結起來。
: 柯志明認為,相對於三層制屬於「常態體制」,這種仰賴漢人社會內部矛盾加以分化離間
: 的手段,可稱為「權變部署」,兩者相互搭配使用就是「兼用經權」。
: 「從不讓百姓知道看來,清廷統治者很清楚,權變部署屬於『不得已』的非常手段,並非
: 穩定可靠的治理機制。」柯志明接著補充,「然而,他們對於縱容及操弄仇恨所造成的惡
: 性循環嚴重性,卻沒有足夠警覺。」
: 慘痛的代價很快就降臨,臺灣漢人社群間的分類械鬥越演越烈,民間武力也逐漸失控,甚
: 至演變成叛亂,1862年爆發的戴潮春事件便是血淋淋的例證。
: 血流成河的案例充斥19世紀的臺灣,「不只是漳、泉、客在打,最後一個個庄頭都變成碉
: 堡。這是個以鄰為壑的社會,甚至連親戚之間也可以分屬不同陣營、自相殘殺!」柯志明
: 語氣透露對過往歷史的深刻遺憾。
械鬥並不始於也不終於林爽文事件,
並沒有一個宣揚愛台灣就能消彌對抗的方式。
真要有也只有塑造一個共同敵人這個可能性,
但這個路線具體操作上,也往往還是分化。
械鬥根源其實來自於清廷對台灣控制力的不足,
不只是對漢人,也同時是對生番的無能為力,
因此容許地方武裝的存在與壯大。
也是因為這個前提,
當清廷腐敗的官場秩序試圖向台灣勢力伸手時,
台灣勢力看到的是如此貧弱的力量敢索要更多利益。
雙方很容易基於各自信息誤差產生誤判,
這算是民變起事的基礎吧。
: 以史為鏡:反思臺灣多元族群社會現況
: https://i.imgur.com/NykF74M.jpg
: 柯志明撰寫的〈祭林爽文軍成仁義塚文〉,告慰死者在天之靈,
: 感謝冥冥中的因緣巧合,讓他得以還原歷史真相。
: 圖|柯志明
: 在完成巨作《熟番與奸民:清代臺灣的治理部署與抗爭政治》後,柯志明獻書還願並特別
: 寫了一篇祭文,在骨骸長眠之地恭敬朗讀,既告慰死者在天之靈、也感謝冥冥中的因緣巧
: 合,讓他得以還原歷史真相。然而,即便歷史真相已明,我們又能否真正記取歷史教訓?
: 以史為鏡,我們可以審視自己所處的時空情境。柯志明認為,在三層制的演變過程中,給
: 我們最大的啟示,就是要認清臺灣社會與國家權力之間的關係。
: 清治時期,國家權力自外於社會之上;走到現在民主社會,國家和社會的利益雖然較為一
: 致,但國家權力依舊可能以更幽微、難以察覺的方式對社會進行分而治之,作為現代公民
: ,仍須保持警醒。
: 不要被分化離間,就是要凝聚對於土地的感情。從阿富汗及
: 烏俄戰爭我們不難學到一件事:最強大的武器不是導彈潛艇
: ,而是人民保衛家園的決心。──柯志明
國家的權力也喜歡以一種說故事形式,
把本來就不一樣的東西,想像成理所當然是一體的,
這無可厚非,
但用在歷史研究上就很容易模糊了建構與分析的邊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