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MrTaxes (謝謝提醒)》之銘言:
: 以前歷史課本讀過 民國初年的時候 軍閥割據
: 各方的軍閥勢力都有其地盤
: 但請問的時候 軍閥除了有武力部隊之外
: 要如何管理地方的行政或民生財經
: 譬如說 軍閥能發行自己的貨幣嗎?
: 謝謝
謝謝板友回覆
查了一下wiki 有這一段:
"1917年閻錫山兼山西省長後,在省長公署政務廳內設銅元經理處,任命高步青(山西代縣
人)為局長。1918年銅元經理處更名為銅元局,從陝西和山西大量收買制錢,改鑄發行了
十枚和二十文兩種銅元,僅一年多獲暴利360餘萬元。"
請問這一段具體情況是怎麼樣,文末說的暴利是怎樣產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