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到送紅包,最著名者如下: 過年的壓歲錢以及職場的
正當和不正當紅包。職場正當紅包像是除夕時頭家對員
工辛苦一年的慰勞金以及過年結束復工的吉祥金(?)。
不正當的自然就是給官府或店家,然後希望對方「給個
方便」一類的。前述這些,有史冊記載源於何時嗎?
除此以外,還有些「灰色的」紅包。像是民國劇、清
朝或明朝戲裏頭,大戶人家或者官府的門房會向訪客收
「通報費」。門房會根據給的金額而決定通報主人的早
晚乃至通報與否,甚至還會向主人嚼舌根。另外宣旨的
太監在宣讀旨意前後也會向接旨人家收錢。這類陋習是
發端於明開國朱的小氣俸祿制,還是更早之前即有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