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里山區24公車站牌增設鄒語名稱 營造母語學習環境」
https://i.imgur.com/gqOqZIp.jpeg上面這個公車站牌的例子,是嘉義縣議員提案在阿里山鄉內公車站牌增設鄒語,嘉義縣民政處請「阿里山鄒族達邦庫巴文化發展協會」協助翻譯,最終在2022年4月完成加註。不知道推文舉的這些例子,算不算你所謂的「爭取」呢?阿里山公路路標還是交通部公路局主動委託阿里山鄉公所協助辦理的,這可以不算「爭取」OK我是覺得用到「爭取」兩字好像言重了,民眾若覺得有必要向政府機關或民意代表提出建議,事情就接著繼續下去,然後就像這些例子一樣去完成。用「爭取」兩字顯得政府百般不願,民眾要千求萬求才好不容易有進展一樣...記得五月時,《姓名條例修正草案》原民證件單列族名三讀修正通過,結果引來PTT鄉民各種冷嘲熱諷,呵呵只能說這條路還很長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