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戰結束後,戰前被就日本帝國合併的大韓民國,在中華民國的力主
之下,至少從西元一九四三年十二月一日發布的《開羅宣言》明示:
https://zh.wikisource.org/zh-hant/%E9%96%8B%E7%BE%85%E5%AE%A3%E8%A8%80
我三大盟國稔知朝鮮人民所受之奴隸待遇,決定在相當時期,使朝鮮
自由與獨立。
西元一九四五年七月二十六日發布的《波茲坦宣言》明示:
https://zh.wikisource.org/wiki/%E6%B3%A2%E8%8C%A8%E5%9D%A6%E5%85%AC%E5%91%8A
(八)《開羅宣言》之條件必將實施,而日本之主權必將限於本州、
北海道、九州、四國及吾人所決定之其他小島之內。
惟,直到日本天皇向世界廣播向同盟國無條件投降,同盟國未有對琉
球群島戰後之地位宣示者。直到西元一九五一年九月八日簽署的《舊金山
和平條約》(次年四月二十八日生效)明示:
https://zh.wikisource.org/zh-hant/%E8%88%8A%E9%87%91%E5%B1%B1%E5%92%8C%E5%B9%B3%E6%A2%9D%E7%B4%84
第 3 條
日本國將同意美利堅合眾國就將北緯 29 度以南之南西諸島(包括琉
球群島及大東諸島)、孀婦岩以南之南方諸島(包括小笠原群島、西之
島及火山列島)及沖之鳥島與南鳥島置於聯合國託管制度下而向聯合國
提起,並以美利堅合眾國為單一管理當局之任何提案。在美利堅合眾國
提出此等提案及聯合國通過其提案前,美利堅合眾國有權對這些島嶼之
領域及居民,包括其所屬領水,行使一切行政、立法及司法上權力。
最終,西元一九七一年六月十七日,美日簽訂《沖繩返還協定》,並於次年
五月十五日生效,使美國將琉球群島主權歸還日本國,恢復為日本的沖繩縣
。
https://www.mofa.go.jp/mofaj/gaiko/bluebook/1972/s47-shiryou-4-1.htm
…
注意到日本首相和美利堅合眾國總統於西元 1969 年 11 月 19 日、20 日
和 21 日審議了琉球群島和大東群島(同年 11 月 21 日發表的首相和總統聯
合聲明中提到的「沖繩」)的地位問題,並同意立即就早日將這些島嶼歸還日
本國的具體安排進行磋商 注意到日本政府和美利堅合眾國政府同意立即就早
日將這些島嶼歸還日本的 具體安排進行磋商。
注意到兩國政府進行了磋商,並重申將根據上述聯合聲明把這些島嶼歸還給
日本……
為何美國要把琉球群島之主權歸還給日本國?
西元一九四五年,沖繩島戰役中,美軍登陸沖繩島與舊日本帝國軍隊發生
激戰;六月,美軍幾乎占領其全部區域。天皇於八月十五日宣告無條件投降
後,美國軍政府召集島民,由爾等成立「琉球諮議會」,以為與當地居民溝
通之機構。該會嗣後順次更名為「沖繩中央政府」、「沖繩民政府」、乃至
最後於西元一九五二年改稱為「琉球政府」;注意,《舊金山和平條約》於
是年四約二十八日生效。
畢竟,依美國原本規畫,先由其軍管之後交國際託管一段時日,最終擬讓
琉球獨立成親美的民主國家,以分散日本國再起之力。為此,軍政府高級專
員保羅.卡拉韋管理琉球期間,即多次使用琉球一詞,以其激發當地民眾獨
立之心。此外,美軍亦進入宮古群島及八重山群島,恢復原宮古支廳及八重
山支廳的管理當地之機能。並於西元一九四六年將鹿兒島縣的奄美群島由日
本政府管轄中劃分出來,置於放入琉球群島軍政府管轄下。西元一九四八年
在與那國島舉行的縣長選舉中,三個立補候選人之一人即倡導琉球獨立者。
總之,預備將來於適當時間協助島民建立民主的琉球國。另方面,當時日本
國內左翼政黨,如日本共產黨、日本社會黨等,亦支持琉球獨立。因之,當
是時,琉球獨立一片形勢大好。
不過,首先,西元一九四七年,琉球群島成立了奄美共產黨和琉球人民黨
等共產組織,主張琉球獨立並成立社會主義國家。
此外,西元一九四九年十一月七日,中華民國政府屢敗於中共解放軍而退
守臺灣。不久後,北朝鮮領導,金日成同志,於西元一九五零年六月二十五日
發兵侵略南韓而爆發韓戰。另者,美軍於西元一九五五年一月起進駐越南,並
於該年十一月一日,與北越發生軍事衝突而爆發越戰,接續了自西元一九四六
年十二月十九日起,越南奮戰九年後趕走二戰後回來的法國之印度支那戰爭。
凡此,不得不令美國提升其防備於東亞防備蘇聯擴張勢力之對抗能力。終於在
西元一九六二年三月,美國總統甘迺迪不顧軍方強烈反對,首先承認琉球乃日
本之一部分。
除此之外,美國軍政府在琉球的強硬統治以及當地駐軍的各種暴行,不斷激
發琉球群島居民向軍政府發動各種抗議,並於西元一九六零年成立「沖繩縣祖
國復歸協議會」,以期借助日本國之力量幫助島民擺脫美國軍政府之暴政。此
後,美國駐軍對島民諸多暴行激發了各種反抗運動:
西元一九六五年,宮古農民騷動
七零 胡差暴動
七一 波上騷動與第二次胡差暴動
凡此種種,令身陷越戰泥淖的美國感到心力交瘁;詹森總統乃指示美國駐日大
使賴世和對日本提出,美國考慮歸還整個琉球群島予日本。最終,兩國於西元
一九七一年六月十七日簽訂《沖繩返還協定》,將琉球群島歸還日本國而復稱
為沖繩群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