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剝奪戰犯軍人尊嚴算是戰勝國的泄憤嗎

作者: Meikaze (舞風最高)   2024-10-19 09:54:47
如題,二戰之後還是清算戰犯
中華民國這邊倒是最文明
一律用國軍軍人擔任行刑隊,執行軍人般的槍決
有點黑色幽默的是:百人斬其實是謠言,而且源頭就是那兩個人自吹自擂
戰後也因此得到中華民國以將校之禮對待(跟校級以上戰犯軍官一起接受槍決)
對軍國主義者也算是不枉此生
但是歐美就沒有這麼客氣了
策劃戰爭者、種族滅絕執行者、屠殺平民、處死戰俘的人
都會被盟軍軍事法庭剝奪軍人身分,以絞刑而非槍決處死
因為槍決對軍人來說也可以說是榮耀的戰死
絞刑則是直接當成罪犯對待
許多戰犯抗議但無效,被盟軍審判官直接嗆回去
「犯下這種反人類滔天大罪的你們,沒資格以軍人的身份赴死,你們就只是噁心的連續殺人
犯而已」
也就是用絞刑不用槍決的目的,單純只是以剝奪軍人榮譽的方式在羞辱軸心國戰犯
戰後大審刻意羞辱戰犯、剝奪軍人身分,直接視為連續大量殺人犯對待
是不是盟軍單純在為了受害的同胞和戰友復仇,發洩憤怒而已?
記得麥克阿瑟本來也是要用絞刑羞辱本間雅晴
是本間太太奔走才爭取到改判行刑隊槍決,讓他有尊嚴的赴死
作者: FMANT (OE)   2024-10-19 12:24:00
純粹東西方對軍人地位的認知差異
作者: slcgboy (艾羅米)   2024-10-19 12:58:00
不是殺人 而是殺獨夫
作者: kingstongyu ( ?????)   2024-10-19 14:19:00
單純的復仇不須召開法庭,不過西方慣例還是會召開當然一定是有復仇的情緒參與其中,但至少讓你死的明明白白,遠東國際軍事法庭裡甲級戰犯幾乎沒海軍軍官,不過如果山本五十六活到日本投降法庭召開可能也會被判為甲級戰犯,畢竟他是策畫偷襲珍珠港及中途島海戰的主要策劃人
作者: swfswf (scfw)   2024-11-06 10:06:00
百人斬是在戰時日本報紙上寫的耶,軍法審判也以此為證據判處兩名百人斬日本軍官死刑,怎麼會是自吹自擂?難道當時的日本報紙也像台灣的鏡週刊一樣會說謊造謠?還是Meikaze是一個媚日份子,說謊造謠帶風向,幫日本南京大屠殺洗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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