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halbert39 (halbert39)
2009-02-11 16:06:05※ 引述《stratist (丁丁是個雜碎)》之銘言:
: 1.現在8層的房子如果將來蓋22層,一定比較瘦
: 2.所以一比一坪數分,你們也不一定是分8層,很可能是14層才放的下原來的8層,建商再
: 拿剩下的8層,簡單來說面積一定不會是8:14,應該是5:5左右
: 3.至於強迫更新的事情,你可以回一個文給他,條件沒談好有本事你來拆看看
: 順便寫個信給台北市都市更新處,把他的白目文當成附件給他們看看,請他們好好處理
: 要他們來跟地主詳細說明,什麼叫做不管同不同意都要改建
: 4.奇摩知識+上請看魏經執行長的知識檔案,他對於都市更新有很多相關問答值得參考
以我所認識的都市更新條例來說~
強烈建議使用權利變換來改建